奉化区,隶属于浙江省宁波市,陆域面积1277平方千米。2016年9月奉化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居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详情如下: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