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环规财函〔2016〕19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引,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坚持资源化利用优先,创新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产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