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2018年度小麦、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工作办公室、保险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12]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16]1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通知》(鲁财金〔2017〕9号)文件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县继续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业保险是国家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险农民利益出台的又一项重大的强农惠农政策,是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措施。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