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新版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15日起实施。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份体现公平、公正、符合当下法律法规的民事合同的范本,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设计了大量提示性条款有助于交易双方防范潜在市场交易风险。
成交价不强制含装修费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新版合同在二手房的成交价格这一块,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应全部包含在房屋成交价内,而且在合同里要写明家电、装修等各自的价格。
此项防止了买卖双方为规避税收,将房屋成交价格拆分为净房屋价格和装饰装修等价格,减少交易中出现的“阴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