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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2016—2018年)

来源:郧西县人民政府2018-03-16 16:48:18

郧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2016—2018年)

为确保全县2018年整体脱贫,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湖北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2015—2020年)》《秦巴山片区(郧西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中共郧西县委、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郧西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订本规划。规划期2016年至2018年。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三维纲要”,强化“三大观念”(生态至上、绿色发展;产业第一、工业优先;民生为本、城乡统筹),注重“三大片区”(汉江、天河、金钱河),发展“三大产业”(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大的政治、发展、民生问题,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按照“五个一批”分类,全面实施“五大工程”(特色产业大扶持工程、生态扶贫大搬迁工程、连片开发大配套工程、劳动技能大培训工程、社会保障大兜底工程),积极开展“五百行动”(百名致富能人回归挂职创业行动、百名科技干部回乡扶贫创业行动、百家企业村企共建行动、百家单位万名干部回乡帮扶行动、百亿资金投入扶贫攻坚行动),持续组织“四双”驻村帮扶(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建立健全“六大机制”(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金融信贷投入扶贫机制、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机制、土地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机制、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奋力开创“三位一体”(政府、市场、社会)扶贫新局面,全面实现“六个精准”(对象识别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实现2018年全县整体脱贫,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分级负责。县、乡两级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负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作为本区域中心工作,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实行严格的精准扶贫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政府主导、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局面。

强基固本,增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贫困群众精神区位,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既要防止出现政绩驱动下贫困群众“被脱贫”的现象,也要防止少部分贫困群众滋生“等靠要”的思想。

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精准扶贫大格局。

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依据大调研、大走访、大核查瞄准贫困村、贫困户,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因户制宜,综合施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切实提高脱贫实效。

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赋予农户更多财产权、收益权。深入实施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不断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引资引技引智,不断增强脱贫攻坚动力。

统筹兼顾,绿色发展。坚持区域发展带动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切实做到发展与减贫并重,统筹推进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合理布局产业,加强生态保护,促进贫困乡村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脱贫目标

按照“三年整体脱贫、五年同步小康”的总体要求,2016—2018年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到2018年,实现全县14.45万贫困人口脱贫、84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到2018年,全县14.45万贫困人口脱贫销号。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要求,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扶贫脱贫计划,大力实施“五个一批”脱贫规划,即:发展产业脱贫一批。支持有劳动能力和发展产业意愿的28439户94122名贫困对象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保证有搬迁意愿的16154户贫困户应搬尽搬,实现住房有保障。扶智脱贫一批。实施智力扶贫,对5931户8759名缺技术的外出务工和发展产业的贫困对象开展技能培训;对11004名因学致贫对象开展教育救助。保障兜底一批。实施政策兜底,实现全县28787名低保和五保贫困人口保障脱贫。医疗救助扶持一批。通过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全县17915名因病致贫人员脱贫。主要标准为:实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达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要求(有稳定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贫困户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

贫困村脱贫出列。到2018年,84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分批实现脱贫出列,其中2017年脱贫出列37个村,2018年脱贫出列47个村。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对贫困村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到2018年,84个重点贫困村实现“九有”(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及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全村五保低保应保尽保,扶贫对象全部脱贫,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全县脱贫“摘帽”。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和重点贫困村全部脱贫;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巩固扶贫成果,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四、脱贫步骤

重点贫困村、贫困人口分三年出列脱贫;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保障兜底、技能培训分年度实施;教育救助11004人、医疗救助17915人不分年度,实行全覆盖。

1.2016年。脱贫33535贫困人口,其中发展产业带动脱贫8628户29862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850户19838人、实施技能培训2805人。

2.2017年。全县出列37个重点贫困村;脱贫43940贫困人口,其中发展产业带动脱贫10483户36355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140户19162人、实施技能培训3348人,落实保障兜底脱贫1609户3493人。

3.2018年。全县出列47个重点贫困村;脱贫40625贫困人口,其中发展产业带动脱贫9328户27905人、实施易地搬迁脱贫3164户8841人、实施技能培训2606人,落实保障兜底脱贫12576户25294人。

4.2019年至2020年。全面巩固精准脱贫成果,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工作重点

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建设,落实“五个一批”脱贫规划。

1.实施产业大培植工程。一是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发展符合自身条件的致富产业,稳定增加收入;着力培植新型市场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年销售收入过2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过300万元的农民合作社、过30万元的家庭农场、过5万元的种养大户,以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的不断壮大,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活动,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村金融网点、物流配送网点、商业贸易网点、远程技术服务、农产品冷链运输交易市场等建设,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企)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服务业,在重点贫困村、城关近郊村、集镇所在村和景区沿线村大力发展农家乐、采摘园、观光园、花木园、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小型游乐园、生态农庄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扶持农产品经营组织和专业经纪人队伍建设,努力降低农特产品进入市场成本。三是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按照《湖北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精神,2016至2019年期间,在全县具备条件的所有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3—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贫困村建设50—100千瓦左右的小型光伏电站,在20—25年内每年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

2.实施易地扶贫大搬迁工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的亮点工程,精心组织实施。对所有搬迁户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理安置。按照靠近园区、靠近集镇、靠近产业、靠近景区的“四靠近”原则,集中建设安置小区,实施搬迁12101户33684人。通过分散安置,实施搬迁4053户14157人。同时,全面推行“产业带动型、技能致富型、城镇就业型、美丽乡村型、生活保障型”五种后扶模式,确保搬得出、能致富、不反弹。

3.实施连片开发大配套工程。一是实施整村推进。坚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84个贫困村实际分布为核心,辐射带动邻近贫困村,按照“九有”要求,实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切实加强水、电、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需求,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确保片区范围内的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二是加强交通建设。全面提升交通网络建设水平。探索落实奖扶措施,加快贫困村通组路、生产路、入户路建设。加快断途路、循环路、安保工程建设,提升交通水平,确保交通安全。巩固扩大“村村通客车”工作成果,确保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三是加强水利建设。大力支持贫困村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水管网延伸、工程管护、水质监测力度,确保2018年前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四是加快电力信息网络建设。优先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提高贫困村用电安全和用电质量,全部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广播电视建设步伐,到2018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五是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贫困村集文化室、农家书屋及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设一批特色文化村,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挖掘县内红色资源,促进红色文化产业发展。六是加快“一区两带”建设。着力建设环县城生态文化旅游区、北部沿路经济带和南部沿江经济带。围绕天河流域开发,带动土门、香口、观音、马安、河夹、安家、三官等乡镇融入县城一体化发展,积极打造环县城生态文化旅游区。围绕上津古镇开发,依托上湖公路“一线穿珠”,带动金钱河流域六郎、槐树、店子、关防、湖北口等乡镇发展,加快建设北部沿路经济带。依托汉江黄金水道,推进汉江沿线河夹、观音、涧池、羊尾、夹河、景阳等乡镇开发,加快建设南部沿江经济带。同时,加快以汉江、天河、金钱河三大流域片区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4.实施劳动技能大培训工程。对各类在校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对需要掌握技术技能才能脱贫的对象,分类分批分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人掌握一门以上技术技能,通过技术技能支撑,实现脱贫目标。

5.实施社会保障大兜底工程。全面落实医疗扶贫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需医疗救助的贫困对象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扶持政策,执行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病报销起付线标准和农合缴费规定,确保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住得起院、不加重家庭负担、不影响脱贫目标。全面实施救助扶贫政策。对所有“五保”、“低保”对象全面落实救助政策,逐年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到2018年达到国家规定的扶贫标准。

六、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压实脱贫责任。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参与、社会合力,全面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部门“一把手”精准脱贫责任制,层层签订军令状、责任书,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发挥县、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的职能职责,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职能配置、人员编制与精准扶贫任务和要求相适应,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执行能力,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2.整合资金,加大扶贫投入。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凡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实行统筹使用。同时,加大金融扶贫投入,争取社会各方投入,最大限度筹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为“五大工程”建设、“五个一批”规划实施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3.聚集合力,加强社会扶贫。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一是深入开展“四双”驻村扶贫,实施“321”结对帮扶工程,通过落实责任考核机制,促进“四双”驻村工作队对帮扶村脱贫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加强与北京平谷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武汉市等的交流与合作,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持。三是以乡亲扶贫协会为载体,积极组织动员各界成功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助学助医、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参与支持家乡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组建扶贫志愿者组织,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五是全力打造“10.17”扶贫日等公益品牌,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4.廓清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及其各工作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制定总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落实有措施。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工作纵深推进。一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与各级各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经费、评先表模,与相关责任人的提拔重用、晋级晋升、调动转岗、福利待遇、表扬批评等紧密挂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落实严格的约束机制,坚持做到“三严”,即: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二是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坚持规划与实施并重,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强化协调机制。健全规划的民主参与、实地调研、规划衔接、讨论决定等制度,做好精准扶贫规划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市精准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使规划成为协调各方、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合力推进的指导性文件。强化保障机制。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抓好组织落实。乡镇、村要按照全县总体规划制定本乡镇、本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并全力推进,做到执行规划不走样。强化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调查、督导评估和动态调控,建立完善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和调整机制。

5.强化宣传,鼓舞扶贫斗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和措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亮点工作和显著成果,号召广大群众投身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6.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抽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督办检查。强化考核问责,结合省委制定的贫困县考核制度,实行扶贫开发专项目标管理,制订考核和奖惩办法,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评先彰优工作中。对扶贫开发工作重视不够、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诫免谈话,督促整改;对扶贫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格追责问责。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贪污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杜绝侵占、贪污和挪用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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