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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潢川县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潢川县政府2018-03-13 09:28:19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潢川县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潢政办〔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潢川县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潢川县深化农垦改革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6号)和河南省农业厅等六厅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农场[2017]6号)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为推动潢川县黄湖农场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深化农垦市场化改革,推动农场企业化、经营规模化,管理属地化,依靠创新驱动,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充分发挥农场在全县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做大做强农垦经济。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深化农场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确立国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国有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完善与国有农场履行使命适应的支持政策,解决国有农场实际困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从实际出发平稳有序推进农垦改革,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目标

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路,到2020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黄湖农场完成企业化改造,组建企业集团公司,完成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全面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建成1-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利用“团中央五七干校”旧址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农业产业+文化旅游的田园综合体。

(三)农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加大改善农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力度,落实上级强农惠农政策在农场全覆盖,使辖区居民平等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

(四)建立完善的农垦管理体制。政企不分、社企不分问题得到解决,黄湖农场管理办公室能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移交,使国有农场的市场地位更好彰显,二者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一)深化黄湖农场市场化改革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着力深化黄湖农场市场化改革,推进农场企业化、经营规模化,成立黄湖集团总公司下设农业公司、渔业公司两个分公司,总公司是集团的经营决策中心和资本投资运营中心,以资本为纽带形成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代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改革农场办社会职能

推进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坚持社企分开的方向,将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黄湖农场管理办公室,剥离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当前,除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供电设施外,农场承担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生管理、民政和社保、武装工作,群团工作、道路建设、文化旅游、广播体育、农业、土地环保管理等社会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原则上以移交前一年底国有农场财务决算数据为依据,对资产进行整体移交,无偿划转,并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按照以人为本和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以2016年底实际人员为依据,对人员进行整体移交黄湖农场管理办公室。对于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对于银行的债务,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处理;对于欠缴的保险费债务,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养老保险缺口问题;其余债务企业将在今后经营盈利中逐年提取偿还。

(三)成立黄湖农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国有农场社区是国有农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2]28号)精神,根据农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设立黄湖农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将工作经费及服务设施等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切实发挥农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

(四)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强化国有土地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场土地行为。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由中央、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负担。深化国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禁擅自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确需收回的要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加强农场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土地资产配置方式。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

(五)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职工退休时,在同等条件下其承包租赁土地可由其在农场务工的子女优先租赁经营。对农场承包租赁合同进行清理规范,重点解决土地(含林地、水塘)承包期过长,租金过低的问题。对超过法定期限承包土地等违法行为,依法撤销合同并收回土地;对拖欠租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资源,私下流转等违法行为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对私买私卖土地违法行为,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

建立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除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外,对长期在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工子女,外来落户人员等从业人员,结合国有农场改革发展进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快农场内农工培育体系建设。鼓励职工子女扎根农场务农兴业。鼓励优秀人才(专业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扎根农场就业创业

(七)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场职工和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农场劳动的农业人员,可以执行当地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也可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将未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或中途断保的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将场区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和居民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符合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农场将创新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能力,按现行体制统筹解决农场养老金缺口问题。

(八)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

将农场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县政府国资办将加强和改进对农场的监管,全面开展包括土地在内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大对国有资本投向的专项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控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和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农场改革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监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业发展

(一)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旅游业为主导,科学规划,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到2020年争取把黄湖农场建成国家现代农业庄园。

(二)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高标准示范田,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农场的水面资源和种植传统,建成千亩小龙虾养殖基地、千亩莲藕种植基地、千亩芡实种植基地、千亩花卉种植基地、千亩油牡丹种植基地。

(三)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发挥农垦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和产业链条健全、生产要素集聚等优势,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持续增值增效。推进农场产品流通网络优化布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等新型流通业态。推进农垦企业品牌建设,打造自己的拳头产品。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垦区科研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农业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在良种化、机械化、信息化等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加大对场区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重点开展高产高效技术集成示范,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推动绿色、高效、可持续现代农业发展。

(五)加快推进农场新型城镇化建设。农场要加大与周边区域共享共建力度,推动垦地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农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场危房改造、道路修建、供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增强农场综合承载功能。

六、加大对农垦改革的政策支持

(一)将农场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公共服务规划时,将农场纳入并同步组织实施。

(二)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发改、扶贫、工信、水利、环保、林业、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农场产业和项目规划衔接,积极安排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垃圾污水治理、文化旅游、招商引资等项目,加快道路、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力度和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的补贴力度。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把农场作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的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农场发展的金融服务。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8月底前)调查统计农场办社会机构、人员、资产、债务、资源、产业等基本情况。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县里根据 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改革范围、改革内容、改革方式及机构编制、人员安置、债务处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安排。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办社会职能于2017年底全部移交,一步到位。成立公司,农场企业化、经营规模化,成立社区,土地确权有序推进。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8上7月至2018年12月),县政府全面总结改革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迎接上级抽查。

八、加强对农场改革发展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垦发展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破原有思维定式,创新改革模式,探索改革路径,克服畏难情绪,借助这次全国农垦系统改革的契机,努力把黄湖打造成为农副产品供给基地,国家现代农业庄园。

(二)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兰恩民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璇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副县长胡峰、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先辉、李运宝同志为副组长,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教体局、人口与计生委、国土资源局、人社局、金融办、人行、企业保养保险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潢川县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改制工作组,土地清理清查工作组和资产债权债务清查工作组。黄湖农场成立以党委书记、场长唐炜同志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财务、人事、土地等股室搞好前期的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土地权属等调查摸底。农场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时间、按程序、按规定稳定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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