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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华池县人民政府2018-01-02 10:57:17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17〕131号)精神,加快促进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全面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现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大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强化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特色、优化布局、转化增值。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进一步丰富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市场主导、政府支持、激发活力。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组织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3.科技支撑、综合利用、集约经营。依靠科学技术,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4.示范引领、融合互动、共享发展。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促进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专用原料、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科技支撑能力、农产品加工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链价值链有效延长,产品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新模式、新业态全面推广,加工业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销企业达到25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户,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户,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达到60个,发展家庭农场10家。形成较为完备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体系,三品一标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60%,农民源自农业产业化经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6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以上。全县建成大型产地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1-2个;在县城建成瓜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处,建设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1-2处,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覆盖全县、相互贯通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一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粮经饲统筹、农牧林结合、种养加一体、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思路,坚持优化布局与提质增效并重,以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为主题,强化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融合格局,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增效。二是加快培育壮大和提升以设施瓜菜、脱毒马铃薯、特色小杂粮等为主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传统食品、速冻食品和马铃薯主食化产品。三是着力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和便捷智能的仓储物流体系,进一步推动销售物流平台、产业集聚带和综合利用园区建设,继续完善以悦乐工业集中区为主的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带动性强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及其他示范基地、产业基地。(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等负责)

(二)壮大农业产业龙头。一是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引进、认定和改扩建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力度,打破企业发展“瓶颈”制约,培育一批真正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以瓜菜、马铃薯、中药材、特色小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选择华池县高原圣果沙棘开发有限公司、华池县盛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北地雪小杂粮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和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提升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技术水平,提高加工转化能力,增强企业实力(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负责)

(三)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一是以瓜菜、特色小杂粮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二是通过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推广适用成熟加工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精深加工技术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利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高新技术,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升级。四是根据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研制生产传统米面、杂粮、预制菜肴等产品,加快推进马铃薯等薯类产品主食化。(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等负责)

(四)拓展产业链价值链。一是全力打造全价值、全产业、全循环的现代农业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围绕县域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开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带动企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不断增强和助推全县经济发展后劲。二是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以瓜菜、特色小杂粮、畜产品等为重点,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加快推进秸秆、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三是加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同时,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等负责)

(五)培育加工流通业融合体。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从事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网络营销等流通业务,并注册商标打造品牌。(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等负责)

(六)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一是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二是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产品向特色商品转化。三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等负责)

(七)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围绕我县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建立产科教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搭建科研机构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对接平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马铃薯主食化、小杂粮加工、果蔬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牛羊肉加工、黄花菜、中药材安全贮藏与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二是支持科技人员积极服务企业,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兼职取酬等激励措施,构建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信息咨询服务基地与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县农牧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等负责)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二是组织企业参加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食品加工人才、经营管理人、农民创业带头人、贸易经理人、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专业人才培训,培养经营管理队伍、科技创新团队和技能人才。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建设农产品加工创业创新孵化园,支持返乡下乡人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加工企业,同时,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工程项目,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以农业生产能手、能工巧匠、农村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为主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负责)

(九)开展品牌创建与保护。积极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市场意识,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邀请专家就品牌定位、品牌理念、符号系统、渠道建设、传播策略等进行全面规划,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意识,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全程监管,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等负责)

(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一是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纽带,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统筹建立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建设农业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二是在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的基础上,转变以往对“量”的注重,不断加强对“质”的提升,积极探索和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三是以休闲农业、农村手工业、特色传统小吃、乡村旅游为纽带,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借鉴陕西袁家村、庆阳天富亿的成功经验,开阔视野,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和家庭农场,积极创建高科技农业示范园,重点打造好城壕农光互补、新堡陇牛乳业、南梁红色小镇、刘坪美丽乡村、李庄家园等以生态、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旅游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等负责)

(十一)推进农业产业扶贫。一是切实将农业生产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保证财政强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基础上,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逐步构建农林牧互补、种养加结合以及劳务输出、合作经济为一体的多元化农民增收渠道。二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更多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富民工程,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等负责)

(十二)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大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一是瞄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前沿,引进具有引领性、带动性、战略性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和企业,在我县建设对外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基地,有针对性的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农产品,加快推动华池农产品“走出去”。二是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节庆会展,加强农产品展示展销,利用节会平台抓好农产品加工对外招商引资工作。邀请国内外高级专业人才参与我县农产品加工创意设计、产品生产、对外贸易、宣传展示等活动。(县招商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等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各乡(镇)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尽其事、各司其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果蔬保鲜库、品牌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对马铃薯加工企业收购原料和中药材加工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给予补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支农资金和项目要向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二是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原料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实施的鼓励类项目,支持企业进行免税确认。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用水等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用水。保险公司要积极倾斜保险政策,推出新险种,拓展保险服务范围,为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农产品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信用担保、人身意外伤害等全方位风险保障,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创新贷款品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条件,优化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规模,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壮大我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力,积极推进我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做好信用风险管控,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投融资业务支持,探索建立银企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增信。积极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鼓励农业担保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机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公司、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金融办、县农投公司、人行华池支行、人保财险华池支公司等负责)

(三)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商标品牌、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订、修订华池县农产品加工生产技术规范性文件,加强农业大数据建设,打造包括农业生产导向、产业发展分析、市场价格及供求预警、质量追溯体系等全产业链的大数据平台,重点加强农业生产、农药监管追溯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农业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县农牧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等负责)

(四)广泛开展舆论宣传。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和吸纳就业等方面的责任,有效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文广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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