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2018-01-02 10:10:49
12月29日,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新购商品住房限转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临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
附原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 号)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 年1 月1 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
一、限转范围:兰山区北城新区一期、二期、高铁片区(22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内。
二、限转要求: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本地居民(具有临沂市户籍的居民)在该区域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满2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满3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18年湖北宜昌楼市调控新政:城区...
宁波奉化、杭州湾新区限售新政:新购住...
2018年哈尔滨楼市限售新政:主城区...
岳阳市中心城区2018年经济适用住房...
2018年九江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
2018年西安商品房新政:商品住房需...
2017年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主...
2017-2018年泉州市公共租赁住...
第十四届中国(临沂)农资交易博览会将...
2016《娄底市中心城区被拆迁人自行...
2018年山东临沂市莒南县这30个村...
2018年山东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2018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
2017年山西太原住房限售新政:关于...
2019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