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2017-12-14 10:57:03
南充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普惠金融,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对象。“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开展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完成“十三五”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以金融惠及全市人民为宗旨,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南充市位于成都、重庆、西安三角经济区要冲,地处成渝经济区重要节点,伴随着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成渝经济区、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相继出台,四川省“多点多极支撑”战略的强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顺势而为,提出了“155发展战略”构想,确立了“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的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在打造川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目标的指引下,我市金融业快速发展,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南充市拥有了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同时拥有了包括美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6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5年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为721.21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23.58亿元,全市农村地区实现了“户户有银行卡、村村有POS机、镇镇有ATM机”。全市5276个行政村还建成了8890个农村金融服务点,实现了农村行政村的全覆盖,具有良好的普惠金融基础和金融生态环境,适合普惠金融的大力推广和普及。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市场为核心,监管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原则。普惠金融领域,不分主体性质、规模和投资主体,只要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为中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服务,均按普惠金融政策予以支持。二是以商业可持续性为基础,兼顾社会责任。建立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相平衡的机制,在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支持并鼓励普惠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和壮大。三是立足市情实际,对普惠金融业务,按业务条线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考核、专项支持。以金融惠及全市人民为宗旨,以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增加广大群众对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为核心,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支农支小支弱覆盖面,努力为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和社会薄弱环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以及满意度。争取到2020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600亿元。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新经营理念,有效防范农村金融风险。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并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三、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一)积极发挥各类银行的作用
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扶贫攻坚中的政策引领和资金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优势,为“三农”发展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发挥农行三农事业部和邮储银行的作用,支持县域农村信用社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推进现代银行制度建设。
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猪、粮油、柑桔、蚕桑、蔬菜、中药材、速生林、珍稀林木等八大重点产业领域的金融扶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二)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1.鼓励村镇银行扩展业务深度和广度。继续支持村镇银行的业务,大力推广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嘉陵中成村镇银行和南部中成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成功经验,鼓励其余有条件县(市、区)设立村镇银行。
2.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广仪陇县扶贫互助社的成功经验,鼓励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建设,扩大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建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坚持不吸储、不盈利、不对外放贷,在加强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资本约束、有效控制风险条件下,积极支持其发展。
3.稳妥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要求,遵循《二十国集团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理念,支持鼓励互联网普惠金融合规发展。
(三)规范发展地方准金融机构
1.发展普惠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力度规范小额贷款,做到真正小额化。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评级管理,根据评级结果,采取差异化扶持政策,在政策业务支持、融资渠道拓展、代理业务授权、税前拨备提取、征信系统接入、政府贴息等领域,面向社会责任感强、为普惠金融做出贡献的机构进行倾斜。支持南充美兴小额贷款公司等开展小额普惠金融业务较好的公司加快发展,鼓励其扩展业务区域,为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发挥融资担保业的普惠作用。一是大力推进“政银担”合作联动的新机制,建立担保机构、银行、担保机构所在地政府按比例分担风险的新型代偿机制,突破困扰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抵押难和处置难问题。
(四)发挥保险公司的普惠保障优势
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鼓励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县域及县以下区域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合作。促进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推广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拓展保险资金在我市的投资渠道,引导保险资金向城镇化建设、“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直接投资。
四、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通过加大新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作用和丰富包括信贷在内的多样化金融产品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积极引导各类普惠金融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鼓励金融服务产业同精准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
(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
创新符合普惠金融对象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财政、国土、农牧、林业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农村资源的确权登记、资产评估与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平台,有效盘活农民实际拥有的担保物权和资产收益权,激发更多的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探索涉农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金融机构选择试点县,开展利用土地承包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进行抵(质)押担保贷款。按照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农村普惠金融模式。
探索动产质押等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于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保险等,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在不增加保费负担的前提下,争取合理提高农牧业保险赔付水平。探索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险和农牧业大灾风险保险分散机制,健全保险经营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有效降低农业部门和保险机构的运作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发展创新型涉农保险服务,探索价格保险、产量保险、收益保险、信用保险等新模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等新型保险业务。
(二)大力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促进金融业与数字技术融合,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发展数字金融服务,完善网络支付和借贷体系,实现产品服务“线上运行”,降低业务成本和客户费率。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四川最佳实践区”行动方案(2017)》建设,鼓励发展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基层服务网点,健全“五位一体”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不断提升数字金融用户活跃度和交易量。
鼓励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支持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将“生猪期货”绿色猪肉电商模式,扩展到柑橘、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市场,发展现代农业。拓展交易渠道,扩大交易规模和知名度,提高农产品电商期货业务金融服务水平,防范农产品滞销风险。
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可以此缓解小微企业、农户以及各类低收入人群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满足不同规模企业和不同收入人群多层次的理财和融资需求。
(三)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及模式
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研发扶贫开发金融产品,积极推动金融扶贫惠农工作,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县(市、区)倾斜。依据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三位一体”扶贫攻坚战略格局,按照“监管引导、信贷支持、普惠服务、智力扶持、结对帮扶”的模式,探索实施贷款奖补、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贫困地区返乡创业就业贷款分险、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以及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完善小额信贷、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政策,拓宽贫困户抵押担保范围,加大对实施异地搬迁的金融支持,落实对贫困县生源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面落实“两免两减”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推广“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模式,扩大扶贫小额信贷的投放量和受益面;综合运用扶贫贷款奖补政策、扶贫贷款分险和贴息政策,有效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消除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贫困户申请贷款的顾虑;引导贷款农户积极参与各类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以及财产、人身意外保险等,杜绝因病、因灾返贫,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保障投保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探索“扶贫保险+风险基金”的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在贫困村试点建立“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最大限度降低贫困户发展产业的风险。
鼓励创新产业扶贫金融支持方式,以仪陇安溪潮村“贷资入股+股金分红”、南部县封坎庙村“贷资入社+保底返包”、蓬安县相如镇“企贷帮扶+务工管护”等产业扶贫信贷投入模式为范例,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调动贫困户“造血”积极性,提升脱贫速度与效率,有效防止返贫现象,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四)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依托“四川高新产业金融中心川东北分中心”这一平台,立足推进“155发展战略”,支持县(市、区)设立创业投资公司,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银行、投资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创新产品与服务,开发创业贷款新产品,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量小、金融机构管理成本过高、融资进程不顺畅等问题;鼓励驻市银行业机构设立科技支行,为科创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结合实际,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学习其他省市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先进经验,常态化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全面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中期发展,为其提供分阶段、针对性强的投融资服务,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五、加快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基础设施是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一)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站功能
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普惠服务水平,创建更多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点,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动态管理农村金融服务点的取现额度,以当前物价水平和支付水平调整日累计取现额度,满足农民购买日常生活、生产用品。二是提升惠农服务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其适用范围和可利用度,杜绝有站无用的现象。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银行机构、清算机构、支付机构共同实施的惠农金融服务站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推广网上支付交易体系
鼓励银行机构推进网上支付交易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偏远农村人口的覆盖和普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账户开立、支付结算、现金存取等基础型金融服务。推广网银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业务全覆盖。
(三)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农户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将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南充市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网”统一发布和管理,降低金融机构服务农户和小企业的交易成本,减少信用风险。加快推进农村各类经济主体信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法院庭审判决案例数据库以及工商、税务、食药、旅游等各部门信息的有效整合,实现涉农经济主体多维度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征信成本。以系统为依托,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评定活动,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诚信文化氛围,为普惠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四)探索发展社区型便民金融服务
推动金融服务与社区发展深度融合,围绕民生日常活动,缩短便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距离。普及推广金融IC卡,鼓励银行和物业公司合作推出专属“社区一卡通”IC借记卡,方便市民不出社区即能办理小额衣、食、住、行各项消费活动。
六、健全普惠金融保障体系
探索设立支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府引导基金,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考核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财政与金融合作,引导和调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弱势群体;适度放宽涉农、小微企业、扶贫等普惠贷款风险考核监管的容忍度。
(一)强化组织推进与实施协同
各个部门间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及时发现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过程中的困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交流,推动重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全面性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机构积极性,争取稳、准实现普惠金融“十三五”阶段性目标。
(二)培育和引进金融高端人才
充分依托“嘉陵江英才工程”,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人才工作生态环境。鼓励西华师大等高校优秀金融毕业生服务本市,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引进“高精尖缺”金融类本土和国际化人才,鼓励加大补助和奖励力度,依法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履约考核评估。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拓展。
(三)健全普惠金融教育体系
与西南财大、西华师大等高校合作,举办金融知识大讲堂,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金融知识普及。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利用“金融惠民工程”“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大力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宣传教育。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残疾劳动者等群体,大力开展普惠金融知识教育,让广大低收入人群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学会如何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和利用更多的金融工具。
(四)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
健全普惠金融财政贴息机制和信贷风险损失分担机制,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政策,完善普惠金融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技术手段,有效识别有需求和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地区客户,将农村地区的存款资源更多地用于当地,惠及更多的农村人群。支持小贷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业态,发展惠民、便民业务。
(五)健全普惠金融监测评估体系
建立普惠金融监测评估体系,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注重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防范,适当放宽普惠金融的监管容忍度,建立普惠金融业务单独考核、单独核算、单独监管的监测体系,有序、平稳推进普惠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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