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2017-10-16 09:45:20
10月15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我市调整城区集体土地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新标准采取综合考校区位基准价格、房屋成新系数、区位系数计算方式,房屋补偿金额=区位基准价格×(成新系数+区位系数)×建筑面积。根据房屋不同结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区位基准价格为5000元/㎡-3857元/㎡不等;成新系数为:2006年以后系数1.0,1996年至2005年系数0.9-0.99,1986年至1995年系数0.8-0.89,1986年以前系数0.8;区位系数为:1类区+0.31至0.5,2类区+0.21至0.3,3类区+0.1至0.2,4类区+0.0至0.09。附属物中组合柜、地板砖等征收补偿标准有所提高;新增了“成片花木、园林、草莓、瓜蒌、葡萄”等征收补偿方法和标准。新标准执行日期定于2017年9月25日开始。
附: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六安城区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初稿)》意见的函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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