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嘉兴市市区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2017年版)

嘉兴市市区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2017年版)

来源:嘉兴市建委2017-10-16 09:21:00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嘉政办发〔2017〕62号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主要对房屋征收中涉及搬迁和临时安置的相关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适度上调征收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标准。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偿费由原来的每户1000元调整为每户1500元;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由原来的每户2000元调整为每户3000元。二是适度上调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标准。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15元,调整为三环内每月每平方米18元,三环外每月每平方米15元。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三是适度上调征收商业和办公用房的搬迁补偿标准。征收商业、办公用房的搬迁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户1000元,调整为每户1500元,其中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由原来的按每平方米10元计发调整为按每平方米15元计发。四是适度上调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保底”标准。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保底”标准由原来的每户每月900元,调整为三环内每户每月1100元,三环外每户每月900元。

该“标准”自2017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相关补偿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