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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是什么意思?新试点城市名单有哪些?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05-23 17:34:13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试点城市名单:

“海绵城市”这一概念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首次被提及;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住建部着力推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在三亚市开展了试点,召开了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现场会。同年,全国累计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全面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30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320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开工962个。同时,推进了轨道交通、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同时,全国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全国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0%左右,比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农村污水处理百县示范全面启动。

未来,各省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快规划和技术标准编制。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尽快出台统筹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项规划及纲领性文件。抓紧研究制定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技术规范或导则,在建设管控环节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加大政府投入,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继续积极争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协调,主动寻求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和资金补助办法,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探索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着力构建长效的投融资体制。完善社会资本利用制度设计,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等优惠性政策。探索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与“三旧”改造、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等收益较好的项目捆绑实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陈政高强调称,2017年,将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努力促进“城市病”治理。新开工地综合管廊要达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抓好120个国家和省级试点。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36个重点城市的638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快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雾霾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10项工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垃圾治理方面,计划明年力争通过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达标验收的省份达到6个,累计达到12个;在污水处理方面,计划召开一次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工程,明年要再建成一批绿色村庄。

附:2015、2016年海绵城市名单

2015年首批海绵试点城市有: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2016年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有: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宁波、福州、青岛、珠海、深圳、三亚、玉溪、庆阳、西宁和固原。

 

一、海绵城市材料

1.海绵城市传输设施植物

水边植物的作用,主要在于丰富岸边景观视线,增加水面层次,突出自然野趣。水边植物的根颈无需浸泡在水中,但根系周围的水分非常充足,适宜这种生境的观赏草种类很多,在其他地方种植的植物均可在水景周边种植。通常选用株型优美、花序秀丽的高型观赏草孤植或从植于水体周边节点处,根据节点性质、地位及功能作为点缀或标志。

2.海绵城市生态驳岸植物

水体的驳岸是水陆交替的过渡地带,园林水体的驳岸形式大体可分为硬质驳岸和模仿自然水硬质驳岸线条生硬、枯燥,观赏草的线形叶片可以柔化岸线,打破池岸僵硬的线条,使水体和周边景物过渡自然,充满自然的韵味。

如果在形式多样的自然驳岸种植观赏草,其种类的选用及种植面积的大小视驳岸性质、风格而异,结合道路、岸线、地形布局,做到疏密有致、有断有续。上图石头缝隙间,丛生的观赏草使水岸和石头融为一体,饶有趣味。图1.1-3曲院风荷公园,沿水边种植以成片旱伞草,旱伞草株形紧凑,覆盖效果好,且叶色翠绿,清新秀丽,与岸边小道构成层次清晰、宁静舒适的临水植物景观。

驳岸植物一般选择中高型的耐水湿观赏草,除了能够增加水景趣味,满足景观上的需要外,还能降低水流对驳岸的冲刷动能,其强大的匍匐根茎,可以牢牢地抓住岸线的土壤,降低岸线部分的土壤流失。

3.海绵城市湿塘等调蓄容积植物

调蓄容积植物是园林水体中不可缺少的植物材料。可选择的观赏草种类也很多。许多喜欢均衡湿润土壤的观赏草都可以忍受或旺盛地生长在数厘米的静水中。绝大多数的水生观赏草在淹没根颈5-10cm的水中生长良好,而香蒲类等一些高型的观赏草可以在更深的水中生长。

水生观赏草属于挺水植物,形态多样,以直立状、丛生状为主。园林水体一般位于平坦开阔地区,静静的水面自然而然的形成了强烈的水平景观。因此沿岸边种植纵向生长势强的植物是非常理想的选择。平直的水面通过配置各种直立状的观赏草,可以丰富水体立面景观,增添野趣。如上图所示木贼直立向上的株型,与平直的水面一横一竖,符合艺术构图上的对比规律,体现水面空间宁静与优雅的韵味。

水生观赏草还可弱化水面和周边草坪的突然过渡,**加强水面纵深的感觉。在水际岸边以种类繁多的水生观赏草与其他水生、湿生植物进行合理的组团配置同样能够取得非常良好的景观效果。许多水生植物具有**宽大的叶片,这些植物与叶片柔软细致的观赏草配置在一起相得益彰,非常美丽。如上图湖岸旁,株型披散的金叶苔草伸向水面,与岸边种植的与叶片宽大的玉簪形成形态上的对比,使驳岸显得更为生动,形成了层次分明、色彩丰富的水体空间,水平方向上产生了一定的节奏和韵律感。

需要注意的是水面植物与水面面积的比例是水面植物景观设计的关键,通常至少需留出2/3的水面面积供欣赏植物的倒影。因此,在种植芦苇这类依靠根状茎繁殖的观赏草种类时,要设计挡板或栽植池限定其种植范围,以免植物迅速繁殖拥塞水面,影响景观。

二、海绵城市效果

合水体生态环境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观赏草和种植方式来美化。湖是园林中最常见的水体景观,水域面积较大,以静水面为主。植物的选择要注意其姿态与体量,通常宜选择高型的观赏草,成片成带栽植来营造一定的气氛,表现某一风格或体现某一季的景色。

如北京植物园湖面辽阔,视野宽广,沿湖成片栽植香蒲,春季色彩翠绿可人,秋季金黄,植株随风摇曳,充满动感。也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观赏草种类作有规律的交替变换,体现韵律,形成连续的动态构图。如颐和园昆明湖一处水域,开阔自然,水旁间隔种植水葱、香蒲、芦,高低错落有致,色彩变化鲜明,与水中倒影交相呼应,以其独有的色彩、姿态,为水面增添了一份生态意韵。但切忌等距离同体量的观赏草沿湖栽植一周。

1.池中植物造景的初级效果

池是小型的静水水面,在较小的园林中,水体的形式常以池为主。池边植物宜选用姿态、色彩较好的植物,精心搭配,使整个空间“小中见大”。

水中植物须选择色彩及大小、体量相宜的种类,常利用中高型的观赏草来分割水面空间,增加层次,同时也可以创造活泼和宁静的景观,也可沿池塘边缘种植观赏草以形**工界线。在池岸边种植时,还可将池岸边缘隆起,使植物的根部获得充足的水分,为多种观赏草提供理想的生长条件,局部再现水生植物的群落景观。水面植物:水葱、花叶水葱、旱伞草、细叶莎草、花叶菖蒲、灯心草、芦竹、花叶芦竹、芦苇、香蒲、细叶香蒲、野茭白。

2.溪涧与峡中植物造景的初级效果

《画论》中曰“峪中水曰溪,山夹水曰涧”,溪涧最能体现山林野趣。溪涧周边种植观赏草,极具自然野趣。溪涧一般较窄,植物选择以灯心草、木贼、狼尾草等中小型观赏草为主,组景时应因形就势,在溪涧石隙旁或丛植,或散植,与水体共同构成自然而生动的景观。

3.湿地中植物景观初级效果

湿地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植物配置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以突出自然和野趣为主,注意防止人工园林化的倾向。观赏草姿态优雅,富于野趣,对立地条件有很强的生态适应性,在湿地中合理应用,有利于营造健康稳定的植物群落,创造出自然、优美、和谐的园林空间。植物选择以芦苇、芦竹、蒲苇、香蒲等生态适应性强、观赏价值高、乡土气息浓厚的种类为主,种植方式可综合应用点植、片植、对植、从植、群植、孤植和混交等手法,同其他水生植物合理配置,构建稳定的水生植物组团,以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

4.绿道中植物景观的初级效果

绿道植物的作用,主要在于丰富岸边景观视线,增加水面层次,突出自然野趣。水边植物的根颈无需浸泡在水中,但根系周围的水分非常充足,适宜这种生境的观赏草种类很多,在其他地方种植的植物均可在水景周边种植。通常选用株型优美、花序秀丽的高型观赏草孤植或从植于水体周边节点处,根据节点性质、地位及功能作为点缀或标志。

 

海绵城市及相关水环境治理的政策与工程建设一直是过去两年的热点问题。任何一个行业发展都会遵循从产生—高速发展—冷静思考-稳定成熟的客观规律,不能操之过急,在积极推进的同时应保有冷静思考。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趋势进行分析:

趋势一:以制度创新为前提的跨行业合作

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最初源于对水环境的生态化管理。然而随着多学科加入海绵城市理念的讨论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海绵城市被赋予了更多内涵。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海绵城市已成为城市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生态发展模式,并将长期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最有效的实现途径之一。

当下,无论是城市建设者还是城市居民都已经明白无法再用一个个相互割裂的环境治理工程解决系统性的环境问题,他们转而更愿意用海绵城市这样形象诗意的词来描绘自己追求的城市理想居住空间。因此,现阶段对海绵城市的理解更多的是一个建设愿景,而非只是具体的实施手段;是一个目标,而非只是一系列实现措施。

随着海绵城市外延的扩大在实际建设中,要防止对海绵城市概念的滥用。海绵城市建设的本质是对城市原有基础设施重新进行生态化改造,但如果一些无关的或过度建设的项目也被打包纳入海绵城市建设中,就会产生“海绵城市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问题,并不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

海绵城市研究将成为多学科交叉的领域而非自身独立为一个子学科,未来的海绵城市建设不会发展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而是会成为传统建筑、景观、交通、水利等行业的综合专题,以制度创新为前提的跨行业合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趋势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的多元化

从财政部2016年发布的第三批PPP项目清单的统计结果来看:海绵城市行业的PPP项目总量为52个,投资金额总计1119亿元;从运作机制上来看,其中45个项目的运作方式均为BOT模式,合计投资金额为1010亿元;从付费模式上来看:不管从运作机制上看还是从付费模式上看,目前海绵城市PPP项目的模式都相对单一,只有财政资金才是最根本的基石性保证。而PPP模式的现状是:吸入社会资本和重视后期运维其实并没得到真正地广泛落地。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在过去的一年中,行业开始逐渐对一些新型融资方式进行尝试,如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公开发行的16.7亿元的绿色债券已于2017年1月7日由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

生态保护也是国际上公认的绿色债券产业标准范畴之一,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海绵城市建设领域也会出现属于自己的绿色债券。

又如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这是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首次联合发文力推PPP+ABS的创新融资模式,资产证券化由此成为PPP项目2017年的开台锣鼓。作为资金存量巨大的海绵城市PPP项目,如何将已投入的巨额资产通过以ABS等为代表的再融资和其他证券化渠道盘活,不仅是一件极其有价值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个值得行业内的金融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思考的问题。

趋势三:海绵城市产业多种产品百花齐放

为了更好地引领产业发展,住建部也先后推出了两批《海绵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覆盖了大部分行业内走在市场前沿的企业和产品,这两份名单在海绵城市建设起步阶段对整个行业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但在实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目前海绵建设材料产品品类过多地集中在了诸如透水砖等单一的产品门类中,二是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受产地限制,很难打开全国市场。

实际上,除去透水地面的铺设,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落脚点还有很多,如屋顶、地下等都可以利用不同的产品进行雨水的收集、调蓄和净化,所以该领域需要更多品类的知名产品进一步地树立品牌形象并向全国市场进行推广,同时,众多的已经被广泛应用的国外产品和技术都应该被积极引入并因地制宜地加以利用。

趋势四:一城一策,海绵城市试点经验广泛推广

在过去的两年内,先后有覆盖全国的30个城市成为国家级海绵试点城市。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水文、经济条件千差万别,全盘照搬任何一地的经验都是行不通的,因地制宜才是唯一的选择,例如:

①水面率高的城市如武汉,可以充分开发利用水面的调蓄能力;

②河网密集的城市如上海,可以充分利用河网来调蓄雨洪;

③而北方缺水城市,可以多修建雨水调蓄设施,既防涝防污染,又可增加城市供水等;

④重庆等山地城市也可制定一套针对山地和丘陵的海绵建设方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局反映。

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城市道路和绿地、城市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由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共同构建,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高频率的中、小降雨事件,以相对小型、分散的设施为主。城市雨水管渠系统主要控制1—10年重现期的暴雨,主要包括传统排水系统的管渠、泵站等灰色雨水设施。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控制10—100年重现期的暴雨,主要包括大型的自然或人工调蓄水系等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项目的立项、土地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设计及审查、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建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管,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

发展改革部门要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立项予以把关。

国土规划部门应在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范围。

住建管理(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水务(利)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备案)、建设监督和管理。建立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避免大拆大建。同时要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及相关工程措施作为施工许可环节的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立项、设计管理

第五条 市、区级及各控规单元应分层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市级层面海绵专项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区级及各控规单元海绵专项规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确定区域内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

第六条 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发展空间开发管制要素;编制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编制或修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第七条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使用。因项目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海绵城市标准或规划条件建设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规划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研究论证,通过采取区域平衡等方法,以海绵城市建设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确具体的建设要求。

第八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社会效益情况。

第九条 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土地划拨(出让)供地的建设项目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其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未有控规成果或控规成果中未有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的,应在规划条件中根据上层次规划或相关技术指引中的分类指标明确其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并作为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或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已审批未开工或已开工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以及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主导的建设项目,可依法通过设计变更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要求。

第十条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各个设计阶段增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文件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要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海绵城市计算书(雨污管道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海绵城市设施规模计算、指标核算情况表等)和其他相关资料等具体设计内容。

第十一条 规划、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所提交的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材料进行专项技术评估,作为出具审查意见的依据。

第十条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是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专项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工作优先采用数学模型模拟等先进技术手段完成的项目专项技术评估,保证项目用地中的海绵城市设施符合相关强制性指标要求。

第三章 建设、验收、移交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按照国家、省、市项目建设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书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审查结论。对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核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并应针对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同时审查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不得降低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科学合理统筹施工,相关分项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应全过程监督。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交审批机关备案。对未按审查通过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功能性检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十八 住建管理(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水务(利)部门分别牵头制定相应领域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市政公用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其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公共建筑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小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由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 负责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利用先进的技术、监测手段,配备专人管理。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设施的功能正常发挥、安全运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注:河南、昆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1.河南“海绵城市”奏响城市蝶变乐章

近年来,提到来郑州“看海”,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网络当红段子,雨稍微下得大一点,很多地方肯定会积水,内涝已经成为郑州雨季的标配。另一方面根据《河南商报》报道称,郑州投近120亿打造城市“海绵”,来结束这种“看海”模式。

2017年5月19日-21日《2017中国(郑州)国际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开发展览会》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展出内容包括海绵城市展区、地下综合管廊展区、行业论坛等,围绕海绵城市打造生态型展会。

据悉,河南的很多城市也纷纷在海绵城市建设上施展拳脚。在本次《2017中国(郑州)国际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开发展览会》展会上,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冰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永泽(集团)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年来,永泽集团已经发展为涵盖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自来水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海绵城市”产品生产制造、水环境水生态修复治理的湿地公园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等领域。”

提及科研方面的成就,李冰自信永泽在河南是首屈一指,“2014年永泽集团与河海大学合作“郑州市城市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院士工作站”,成为河南乃至中部唯一的水环境、水生态院士工作站。2015年与德国巴斯夫公司合作,成功研制出第三代聚氨酯基透水路面、聚氨酯高效透水砖、高强度透水胶结料-洁帮;并与河南省建科院、建设厅等机构联合制定出《聚氨酯基透水路面技术规程》,大大解决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路面长时间不透水、孔隙堵塞、表面脱落、耐冻性不够等问题。”

河南省海绵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肖理中介绍道“海绵城市的建设中,要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且他称到河南的海绵城市建设也将越来越规范化,近年来和未来几年都有相关政策先后出台,来将海绵城市建设更加规范化。

2.昆明启动海绵城市建设 力争今年建19.15平方公里

日前从昆明市节水办获悉,今年,昆明将以滇池流域为重点,从区域流域入手,在全市范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2017年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力争今年开工建设19.15平方公里。

《专项规划》范围为昆明市中心城区、晋宁区的晋城和昆阳,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为506平方公里。目前,昆明市已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近期和远期相关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明确了昆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119.55平方公里(23.63%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432.3平方公里(85.43%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2%。

据介绍,昆明市选取了北部片区和草海片区组合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区域,总面积为40.33平方公里。北部片区面积21.37平方公里,草海片区面积18.96平方公里。同时,确定了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计7大类577个,其中包括海绵型道路建设、排水管网建设、内涝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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