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部2017-04-21 08:56:04
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我部将与中国海警局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并于5月1日联合召开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会。现将启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析、研判当前海洋伏季休渔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交流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筹备情况,研究部署专项执法工作安排。同步启动2017年全国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二、会议形式
为体现全国三大海区同步休渔、联动执法,会议采取主会场与视频分会场相配套方式举办,在浙江象山设主会场,在辽宁大连和海南三亚设视频分会场,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施三地实况互动和直播。
三、参会人员
(一)我部负责同志;
(二)沿海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
(三)我部有关司局的同志;
(四)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丹东、威海、连云港、台州、汕头、北海等重点渔业地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四、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1日开会,会期1天。4月30日报到,5月2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浙江省象山县石浦半岛酒店(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218号,电话:0574-65999999。距宁波火车站约110公里,距宁波栎社机场约105公里)。
五、有关要求
(一)请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制定本辖区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工作方案,并于4月25日前将方案以电子稿形式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上将统一汇编印发。
(二)请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受邀重点渔业地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做好会议交流发言准备(时间控制在3-5分钟)。
(三)请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受邀重点渔业地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会,并于4月23日前将会议回执(含重点渔业地市代表)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同时抄送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四)请各与会代表参会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联系方式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乔若瑾010-59192952周艳波010-59192915(兼传真)
电子邮箱:yuzhengchu@agri.gov.cn
浙江省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何永成0574-65796522、0574-65796540(传真)、13858389008
史金芬0574-65796528、13968374483
关于做好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
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任...
2024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监管工作的通...
广西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
2017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关于召开2018年全国农资...
2017年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旧...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河南江苏湖北3省启动...
关于印发礼县2017年农村D级危房改...
2017年长春市关于做好2017年秋...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农产品质量...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
内蒙古关于开展2017年玉米制种田转...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优化伏季休渔制度!为...
福建省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