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17-04-13 16:13:3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财政农业投入机制,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执行中央及我省现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2017年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安排资金17.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3.46亿元、省级融资3.75亿元。重点在全省58个贫困县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17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其中还草6.8万亩),改善生态环境,振兴山区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同时,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每亩再增加800元,达到2300元;非贫困县范围内实施的退耕还林每亩再增加500元,达到2000元。
二、支持山西“农谷”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作为山西“农谷”建设基金政府引导资金,用于基地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贷款的担保及贴息、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以及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股权投资。
三、支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减粮增饲、强牧优特、规模种养、就地加工,建设草茂林丰、牧业发达、特色高效、资源循环的生态农牧区。补助标准:26个粮改饲试点县,每县30万元;86个草食畜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每场20万元;10个种畜场建设,每场50万元。
四、支持山西国际果品交易出口平台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运城、临汾基于山西农业云计算平台建设山西国际果品交易出口平台,运城市筹建国家温带果蔬检疫重点实验室及检测设备配套,出口果品机械化初加工生产线建设,出口果园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和应用。
五、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政策。安排资金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5亿元、省级财政1.5亿元。鼓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或劳务合作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物业经济、以集体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工商企业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对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成效显著的市县实施奖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发行地方债券2亿元。结合脱贫攻坚,重点在58个贫困县综合采取改造、配套、新增、升级、联网等方式,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快推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安排资金2300万元。其中:800万元用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奖补,促进农业产业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1500万元用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以食品安全倒逼农业现代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奖补标准:现有16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每县30万元;创建16个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每县20万元;创建2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每县50万元;创建16个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其中3个设区市每市100万元,13个县每县50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周期为2年,资金分期安排,2017年安排500万元。
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安排资金2000万元。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提供四类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在村级建设“益农信息社”,加快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其中:350万元用于县级培训和基于山西农业云计算平台建设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1650万元用于在11个县1100个行政村建设1100个“益农信息社”补助,每社补助1.5万元。
九、支持小麦、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标准提高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工程。安排资金5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提高小麦、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标准,进一步保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小麦保险金额由每亩300元调整为400元,保费补贴标准由每亩15元提高到20元;玉米保险金额由每亩260元调整为360元,保费补贴标准由每亩18.2元提高到25.2元。2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25个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每县安排资金80万元,其中:农业社会化惠农服务中心建设4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工程40万元。
十、建立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安排启动资金3000万元,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社会募捐资金及受助学生家庭储蓄,逐步建立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山西省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按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初中、高中和大专院校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创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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