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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来源:大连市政府网2017-04-01 09:07:07

近日,大连市出台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结合我市产业扶贫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积极探索电商扶贫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规划布局了“三大发展片区”,并确定了“八大扶贫产业”,力争到2020年让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全部脱贫摘帽。

以下为《规划》全文:

第一章  区域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规划实施区域为我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128个低收入村(普兰店区43个、瓦房店市30个、庄河市55个),占北三市(区)行政村总数的22%,涉及乡镇(街道)37个,自然屯(村民小组)1781个,农户12.1万户、户籍人口40.2万人(劳动力人口21.1万人),地域总面积205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总面积87.6万亩、林果总面积21.1万亩、山林总面积146万亩。按地形地貌、资源环境和人口聚居等特点划分,规划区域内有山区村21个、水源地村20个、山区水源地村55个、民族村12个、一般类型村20个。据调查统计,2015年我市低收入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37元,比全市同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少5730元。

二、产业发展现状

从总体发展情况看,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全面落后于全市和北三市(区)平均水平。依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按照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推广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支持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24项指标评测,2015年我市现代农业综合评分达到76.9分,已经超过国家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的75分,其中:普兰店区综合评分68分、瓦房店市综合评分75.7分、庄河市综合评分74.1分。低收入地区平均评分仅为46分,24项评价指标均明显低于全市和北三市(区)现代农业指标评价。

从农业产业结构看,低收入地区农业仍以传统种植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效益较低。据统计,低收入地区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72万亩左右,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6.7%;经济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1万亩左右,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3.3%。2015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作物种植面积80.3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0.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3.3万亩(玉米51.9万亩、水稻6.6万亩、大豆9万亩、其他粮食作物5.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1.1%,年效益2.1亿元;蔬菜播种面积7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4.6%,年效益5.4亿元。水果种植面积19.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4.2%,年效益11.9亿元。畜禽饲养量3186万头(只),占北三市(区)的11.9%,年效益12.3亿元。经济苗木(干杂果、花卉)种植面积6.5万亩,占北三市(区)的29.5%,年效益1.6亿元。设施农业面积8.8万亩,占北三市(区)的11.8%,年效益14.1亿元。乡村旅游项目65个,占北三市(区)的13.1%,年效益1.5亿元左右。

截至2015年底,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建有农村集贸市场38处,农产品年交易量11.9万吨;产地批发市场2处,农产品年交易量7万吨左右;农产品仓储设施132处,一次性储藏能力6.8万吨。

三、新型经营主体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区域内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普兰店区5家、瓦房店市7家、庄河市9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20.8%,占全市总数的16.8%;农民专业合作社458家(其中:普兰店区196家、瓦房店市48家、庄河市214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14.7%,占全市总数的12.6%;家庭农场14家(其中:瓦房店市1家、庄河市13家),占北三市(区)总数的13.7%,占全市总数的10.4%。低收入地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农户2.8万户、8.6万人。

四、产业发展制约因素

长期以来,受自然禀赋条件、区域发展基础、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低收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生活相对困难,扶贫攻坚尤其是产业扶贫任务十分艰巨。

(一)资源环境约束较大,政策引导动力不足。规划区内现有山区、水源地村96个,占低收入村总数的75%。多年来,尽管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但由于受地域条件和环境政策的影响,发展约束大、限制多,尤其是水源涵养区域限制发展畜牧产业,区域内农业产业难以达到政策规定的扶持标准,规模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享受到的惠农政策寥寥无几,导致该区域产业政策引导力度不够,产业项目落地难。

(二)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增收致富潜力不足。从调查了解情况看,低收入地区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种养业和外出务工。近七成的农作物种植以玉米为主,亩均收益不足450元,且农民难以从土地流转中获得资产收益分配,收入渠道狭窄,缺少稳定、持续增收的途径。同时,区域内农业生产仍以家庭经营为主,零星分散,不成规模,产出效益低。

(三)扶贫产业发展滞后,强村富民贡献不足。长期以来,受自然禀赋、区域环境、产业基础、资金投放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五大优势产业”向低收入地区延伸拓展步伐缓慢,扶贫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加之缺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带动和主导产业的强力支撑,扶贫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拉动不强、贡献不高。我市低收入地区农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评分仅为9.1分,远远低于全市总评17.9分。另据调查统计,低收入地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空白村18个(普兰店区10个、瓦房店市3个、庄河市5个),占低收入村总数的14.1%;2015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仅为3834元,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不足一半。

(四)要素支撑相对乏力,产业集聚引力不足。我市低收入地区现代化支持水平评分仅为2.7分,不足全市总评6.2分的一半。低收入地区经济实力欠发达、要素配置不均衡、产业集聚引力缺乏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扶贫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集体经济较为乏力。村级组织运行主要依靠转移支付维持,缺乏有效的产业投入。2015年,我市低收入地区村级集体总收入2144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入324万元,仅占总收入的15.1%;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仅有4个村,仅占低收入村总数的3.1%,最高年收入仅为27万元;无村级负债的仅有23个村,仅占低收入村总数的18%。二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我市低收入地区农业现代化物质装备水平评分仅为7.1分,远远低于全市总评11.6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15年底,村屯道路硬化覆盖率为30%,安全饮水工程覆盖率为65.2%,生产用电通屯率为89%。三是劳动力结构性短缺。据调查统计,我市低收入地区年度外出务工人员约7万余人,占劳动力人口的33.2%,且多为青壮年劳动力;农村留守人口主要由老人、妇女、儿童构成,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扶贫产业发展需求。

(五)干部群众思想守旧,谋求发展干劲不足。我市低收入地区大多地处传统农业生产区,存在资源承载能力脆弱、有效生产积累匮乏、综合生产能力不高等先天不足,加之农民思想较为保守,缺乏致富带头人的引导和带动,主动投资高效产业和借助信贷资金“造血”的信心不足,“怕赔本”“穷怕了”的顾虑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愿望,导致区域内扶贫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农民增收步伐踟蹰不前。

总之,我市低收入地区经济实力和产业发展还不发达,产业扶贫仍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继续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将产业扶贫置于整村推进扶贫攻坚的核心位置,加大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低收入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与全市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责任意识、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牢牢把握“两个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引领、优化结构、内生增长、强村富民”的发展思路,积极调整和优化低收入地区产业结构,不断培育和壮大扶贫产业,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强村富民、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和电子商务拓展延伸“五大工程”,努力增强低收入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机能,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促进低收入地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确保128个低收入村与全市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区域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在确保扶贫开发资金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尊重和发挥低收入地区扶贫开发的主体地位,鼓励立足自身改变面貌、增收致富,激发低收入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二)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大力扶持优势特色高效产业,优先发展潜力大、周期短、见效快的扶贫产业。尊重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支持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构建和完善扶贫产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技支撑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最适合当地发展的扶贫产业,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屯一品”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培训,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增强扶贫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的原则。围绕“大扶贫”的总体格局,将扶贫产业发展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强化资源汇集与整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大力倾斜,上下联动、集中发力,积极推进扶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的原则。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提倡适度规模经营,防止过度开发建设,积极探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路子,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低收入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扶贫产业力争实现“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组织完善、生产安全高效、助农增收明显”的发展目标,逐步构建起适应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需要和低收入地区经济发展需求的新型现代扶贫产业体系。具体目标是:

(一)扶贫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力争实现全市128个低收入村扶贫产业和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全覆盖。

(二)扶贫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助推全市低收入村有序脱贫摘帽。其中:2018年,力争26个低收入村脱贫摘帽; 2019年,力争35个低收入村脱贫摘帽;2020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全部脱贫摘帽。

(三)扶贫产业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00元以上。

 

第三章  产业布局

围绕“五大优势产业”,结合区域禀赋条件和产业发展趋势,遵循“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条件具备、增收效果明显”的原则,研究、选定了“八大扶贫产业”,即:蔬菜、水果、畜牧、林木、设施农业、乡村旅游、光伏发电和电子商务,规划、布局了绿色生态、优势产业、特色旅游“三大发展片区”。

一、绿色生态发展片区

主要涵盖我市北部山区和水源涵养区域内的96个低收入村,重点发展优质蔬菜、特色林果。水源涵养核心区禁止发展畜禽养殖。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绿色、生态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筹兼顾。

二、优势产业发展片区

主要涵盖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大部分地区、90多个低收入村,重点发展精细菌菜、特色水果、优质畜禽、精品林木。大力推进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一村一品”专业化村。

三、特色旅游发展片区

主要涵盖普兰店区东部和北部、瓦房店市东部、庄河市中部和北部的18个乡镇(街道)、68个低收入村和12个民族村,重点发展滨海旅游、温泉度假、垂钓采摘、休闲观光、民俗风情和农耕体验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在系统分析我市低收入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扶贫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积极探索电商扶贫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坚决夺取农村扶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战略部署,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玉米种植结构调整,纳入到全市农村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当中,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导向,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不断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到2020年,全市低收入地区力争调减籽粒玉米面积10万亩以上,调减面积主要用于发展蔬菜、食用菌、花卉、花生、大豆、杂粮、薯类、青贮玉米、小浆果、中药材等品种。

二、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充分发挥“五大优势产业”的驱动作用,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力度,做强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精特色产业,逐步形成“总体布局多样合理、局部地域相对集中、一村一品特色突出”的产业发展格局,着力提升扶贫产业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推动低收入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发展壮大乡村旅游

立足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特点,因地制宜地培育发展滨海旅游、休闲旅游、农耕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生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带动低收入地区农民增收致富。

四、积极探索电商扶贫

充分发挥大型电商企业的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搭建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直采直供直销平台。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推进低收入地区快递服务网点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社等服务网点向低收入地区延伸,提升低收入地区物流配送能力,形成农业产品进城、工业产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

第五章  重点工程

综合考虑低收入地区自然禀赋、生产基础、种植习惯、周边地区产业优势等因素和条件,以推动特色产业增效为主线,大力实施优势产业强村富民、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和电子商务拓展延伸“五大工程”,通过区域性产业扶贫带动低收入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到2020年,新增扶贫产业效益力争达到20亿元以上、低收入地区农民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北三市(区)要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分别培育重点项目或典型项目3—5个,将其打造成扶贫产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引领和带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一、优势产业强村富民工程

(一)蔬菜产业。以普兰店区丰荣街道、瓦房店市泡崖乡、庄河市鞍子山乡等18个乡镇(街道)、81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大力提倡西红柿、辣根、大葱、滑子蘑等茄果瓜菜类、甘蓝类、根茎类、葱姜蒜类蔬菜种植和食用菌栽培。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地区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到2020年,力争新增蔬菜生产面积3.6万亩以上、食用菌7000万帘(棒)以上,实现效益1.8亿元以上;打造“一村一品”蔬菜专业村10个。

地    区 空间布局 品种布局

普兰店区 墨盘乡、沙包镇、星台镇、丰荣街道、城子坦街道 提倡发展西红柿、西兰花、大葱、食用菌等品种。

瓦房店市 泡崖乡、驼山乡、三台乡、杨家乡、瓦窝镇、九龙街道、太阳街道 提倡发展辣根、辣椒、甘蓝、黄瓜等品种。

庄 河 市 鞍子山乡、太平岭乡、塔岭镇、城山镇、青堆镇、仙人洞镇 提倡发展西红柿、黑木耳、滑子蘑等品种。

(二)水果产业。以普兰店区同益乡、瓦房店市驼山乡、庄河市桂云花乡等25个乡镇(街道)、96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大力提倡苹果、大樱桃、葡萄、蓝莓、草莓等水果栽植。到2020年,力争新植果树面积9.3万亩(其中:发展矮化果树5000亩),实现效益5.7亿元以上;新建标准化果园20个、“一村一品”水果专业村10个。

地    区 空间布局 品种布局

普兰店区 墨盘乡、同益乡、乐甲乡、沙包镇、四平镇 重点提倡发展寒富等苹果;提倡发展桃、杏等品种。

瓦房店市 赵屯乡、驼山乡、土城乡、复州城镇、万家岭镇、松树镇、得利寺镇、李官镇、瓦窝镇、太阳街道 重点提倡发展效益较好的富士苹果;提倡发展大樱桃、葡萄、桃等品种。

庄 河 市 太平岭乡、步云山乡、桂云花乡、城山镇、蓉花山镇、长岭镇、塔岭镇、荷花山镇、光明山镇、仙人洞镇 重点提倡发展蓝莓、草莓;提倡发展除富士以外的苹果以及桃、梨、杏、树莓等品种。

(三)畜牧产业。以普兰店区星台镇、瓦房店市万家岭镇、庄河市步云山乡等11个乡镇(街道)、49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提倡发展猪、牛、羊、家禽适度规模养殖,保护发展大骨鸡、白羽鸡、辽宁绒山羊等地方特色品种养殖。到2020年,力争新增畜禽养殖规模650万头(只),实现效益1.1亿元以上;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0处。

地    区 空间布局 品种布局

普兰店区 墨盘乡、同益乡、星台镇 适度发展生猪、肉牛、肉鸡等品种。

瓦房店市 赵屯乡、万家岭镇、得利寺镇 适度发展生猪、肉牛、羊、肉鸡等品种。

庄 河 市 鞍子山乡、步云山乡、塔岭镇、光明山镇、荷花山镇 适度发展生猪、肉牛等品种,保护发展辽宁绒山羊、白羽鸡、大骨鸡等品种。

(四)林木产业。以普兰店区四平镇、瓦房店市太阳街道、庄河市长岭镇等16个乡镇(街道)、85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大力提倡大榛子、核桃、板栗等干杂果栽植和花卉、中药材种植。到2020年,力争新增干杂果、花卉、中药材种植面积9.7万亩,实现效益3.9亿元以上;打造“一村一品”干杂果专业村10个、花卉专业村1个。

地    区 空间布局 品种布局

普兰店区 墨盘乡、同益乡、乐甲乡、沙包镇、四平镇、星台镇 提倡发展大榛子、核桃等干杂果品种。

瓦房店市 杨家乡、太阳街道 提倡发展核桃等干杂果品种和板蓝根等中药材品种。

庄 河 市 鞍子山乡、太平岭乡、桂云花乡、长岭镇、城山镇、光明山镇、蓉花山镇、青堆镇 提倡发展大榛子、核桃、板栗等干杂果品种、五味子等中药材品种和油牡丹等花卉品种。

(五)设施农业。以普兰店区沙包镇、瓦房店市得利寺镇、庄河市城山镇等19个乡镇(街道)、74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大力提倡大樱桃、草莓、桃等设施水果栽植和西红柿、黄瓜等设施蔬菜种植。到2020年,力争新增设施农业面积4万亩,实现效益6.6亿元以上;新建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5个。

地    区 空间布局 品种布局

普兰店区 乐甲乡、沙包镇、四平镇、星台镇、丰荣街道、城子坦街道 提倡发展大樱桃、桃等设施水果和设施蔬菜、食用菌。

瓦房店市 泡崖乡、三台乡、杨家乡、得利寺镇、瓦窝镇 提倡发展大樱桃、油桃、葡萄等设施水果和设施蔬菜、食用菌。

庄 河 市 鞍子山乡、太平岭乡、桂云花乡、长岭镇、城山镇、光明山镇、蓉花山镇、青堆镇 提倡发展桃、葡萄、蓝莓、大樱桃、草莓等设施水果和西红柿、生姜、滑子蘑、香菇等设施蔬菜、食用菌。

二、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工程

(一)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虑地理、文化、资源、经济等因素,选择群众基础好、建设热情高、已基本完成硬化和亮化工程建设任务的低收入村,实施美丽乡村试点工程建设。到2020年,力争在低收入地区打造生态、宜居、休闲、观光等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2—3个。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依托各地自然禀赋和环境资源优势,以普兰店区同益乡、瓦房店市西杨乡、庄河市仙人洞镇等18个乡镇(街道)、68个低收入村为重点区域,提倡发展温泉度假、垂钓采摘、休闲观光、农耕体验、水利科普教育、水利风景区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到2020年,力争新发展乡村旅游项目397个,其中:温泉度假区10处、滨海旅游区2处、农家乐165个、采摘园122个、休闲农庄73个、农耕体验园25个,实现效益1.1亿元以上。

地    区 空间布局 类型布局

普兰店区 墨盘乡、同益乡、星台镇、沙包镇、双塔镇、丰荣街道 提倡发展温泉度假、休闲观光、垂钓采摘、农耕体验、农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

瓦房店市 驼山乡、西杨乡 提倡发展滨海旅游、渔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

庄 河 市 鞍子山乡、太平岭乡、步云山乡、桂云花乡、塔岭镇、城山镇、蓉花山镇、光明山镇、荷花山镇、仙人洞镇 提倡发展温泉度假、漂流观光、垂钓采摘、农耕体验、农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

(三)开发拓展民俗文化功能。加快民俗文化与乡村旅游的融合开发,以12个民俗村为重点区域,结合民俗传统和文化创意,大力发展民俗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开发民俗旅游商品和特色民俗纪念品,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到2020年,力争打造民俗文化村2个、民俗风情街10个。

(四)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在北三市(区)各选择1—2个低收入村施行“三变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地区村集体和农户将土地等资源入股农业、商业、旅游业等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不断增强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实力,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一)培育发展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种苗繁育、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仓储物流等类型的农业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低收入地区广大农户提供必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低收入地区农民增收。到2020年,力争培育发展农业企业40家。

(二)培育发展合作组织。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地区兴办多元化、多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扶贫产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力争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实现低收入地区专业合作组织全覆盖。

(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创办家庭农场,不断推动低收入地区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家庭农场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将其打造成现代农业生产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展示区,辐射带动扶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力争培育家庭农场50家。

(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鼓励和引导农户、返乡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经纪人通过流转土地、扩大生产规模等形式成为专业种养大户。着力培育一批“能带头、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低收入地区农户增收致富。到2020年,力争培育专业大户100个。

 

四、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

(一)实施硬化亮化工程。进一步加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17—2020年,在低收入地区启动实施新农村硬化亮化提升工程,修缮硬化道路205万平方米、512.5公里,努力提升低收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完善农村交通设施。优先安排低收入地区实施“屯屯通”工程,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低收入地区的油路建设需求,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畅通水平。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低收入地区抗旱水源、小流域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到2020年,实现低收入地区安全饮水工程全覆盖。

(四)大力开展光伏扶贫。因地制宜地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开辟低收入地区农民稳定增收新途径。到2020年,力争光伏设施面积达到3.3万平方米以上,建设村级60千瓦时光伏发电站40个、户用3千瓦时光伏发电设施500处。

五、电子商务拓展延伸工程

(一)完善电子商务运营设施。加快推动低收入地区网络、物流、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大力提升低收入地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和入户率,适当降低农村网络资费。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地区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拓展网络直销业务,促进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快速成长。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地区农户电子商务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定期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意愿的农户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提升其网络营销水平和能力。

(三)加快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借助大连天途有线广播电视和广电数字有线光网的布局优势,将低收入地区纳入试点推广范围,推动实施智慧乡村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天途宽带网络向低收入地区延伸,逐步实现惠农政策发布、供求信息共享、农产品网上销售、远程农业技术培训和防灾减灾信息预警等功能。

(四)强化益农信息公益服务。加快推进低收入地区益农信息社建设,鼓励和扶持信息社免费开展“12316”热线、涉农政务、技能培训、电商指导、供求发布、益农商城、生活服务和便民缴费等服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扶贫开发政策支持保障体系。一方面,坚持整村推进普惠保障。继续施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扶贫攻坚给予稳定的、连续的扶持,为低收入地区产业扶贫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坚持重点倾斜特惠扶持。进一步加大政策整合力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集中发力,全面覆盖低收入村。农业、水务、林业、交通、电业、财政、金融、土地、保险、税收、培训和生态补偿等政策要重点向低收入地区倾斜,并通过降低起扶标准、提高扶持资金比例或取消基层配套资金等方式,对农村扶贫攻坚给予特惠扶持。

二、机制保障

(一)建立精准施策机制。坚持一村一策、分类扶持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措施精准、产业选择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准确把握扶贫攻坚进度。对提前脱贫摘帽且继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的低收入村,保持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在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地区脱贫摘帽的同时,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的现象。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产业扶贫领域,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产业扶贫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强化金融“造血”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发挥资金、人才、智力、技术等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实现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

(三)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把扶贫开发成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北三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之中,督促扶贫攻坚责任落实。依据年度考评结果,视情调整各地区次年扶贫开发资金分配比例。通过考评激励的方式,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党委、政府扶贫攻坚的动力和活力。

(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合作区域内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低收入地区实施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产销渠道,实现产品协议收购或最低保护收购。鼓励农户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不断扩大低收入地区农业保险覆盖面,健全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五)建立生态发展机制。在推进产业扶贫的同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倡适度规模经营,严格耕地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遵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发展设施农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低收入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度,把低收入村党支部建设成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组织和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在扶贫攻坚中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扶贫带头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致富带头人和产业带头人培训,让低收入村“两委班子”负责人成为“懂产业、善经营、能干事”的综合型干部,逐步形成“能人带头、能人治村”的局面。同时,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制度,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低收入地区任职,充实低收入地区干部队伍力量。

(三)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大力加强驻村工作队伍力量。定期组织扶贫系统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培训,通过工作总结、形势分析、政策解读、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等方式,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工作扎实、无私奉献”的农村扶贫工作队伍。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农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工程,广泛开展低收入地区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培训,着力培养适应低收入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扶贫需求的职业经理人和职业农民,为全市扶贫攻坚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本着“既要实现普惠保障,又要避免过度结余;既要实现总量控制,又要体现精准施策”的原则,市财力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低收入地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进一步整合各方面政策和资金,继续加大有利于低收入村产业发展的公益性投入。鼓励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探索保险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新途径,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

(二)推行简政放权。以扶贫开发成效为导向,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下放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实施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县”,由县级政府根据扶贫规划和产业扶贫任务需求,自主确定扶持办法、扶持项目、扶持资金并予以审批,切实增强基层推进产业扶贫的自主性和责任感。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效益。坚持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和运行公开、透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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