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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衡水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衡水市政府2016-06-16 16:42:53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衡政办发〔201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加快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着力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明显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稳定,“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

(一)稳产能调结构,提高粮食综合效益。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等,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土地深松、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出“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攻方向,着力推动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大粮改饲力度,适度压减小麦、玉米,扩大优质杂粮种植,积极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全市重点抓好3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产能稳定在70亿斤以上,其中小麦30亿斤以上;优化玉米结构,减少籽粒型玉米,发展饲用玉米。

(二)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因地制宜发展薯类和杂粮杂豆生产。一是适度压减小麦面积。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种植模式,推广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适当压减小麦种植面积。二是调整玉米品种结构。坚持“以养定种”,调整玉米品种结构,加快粮饲兼用型向饲料专用型转变,发展饲用型玉米,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以销定产”发展鲜食玉米。三是增加杂粮面积。大力发展甘薯、豆类、谷子等杂粮作物种植,到 2020年种植面积力争由25万亩增加到70万亩。重点抓好枣强、武强、景县的优质甘薯生产,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在阜城、冀州、武邑、深州等县市发展优质大豆生产,积极发展高蛋白、高油、无腥优质大豆,满足不同加工需要。谷类生产以冀州、枣强为重点,推广衡谷及张杂谷系列优质品种。同时,根据市场需求,抓好马铃薯、高粱、黍稷等杂粮生产。四是开展耕地休耕试点。以季节性休耕为主,重点推行“一季休耕、一季雨养”。落实补助资金,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生活有保障。禁止弃耕,严禁废耕,鼓励农民对休耕地采取保护措施。积极发展绿肥饲草生产,引导农业生产由资源消耗型向生态涵养型转变。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修复与治理,确保农产品产地安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抗旱节水品种繁育和推广,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普及应用一批集成配套技术,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耕地质量定位监测,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提供依据。加强政府调控,合理引导粮田流转指导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严防“非粮化”。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一)加快种养结构调整步伐。面向市场需求,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饲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形成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农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依法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农牧业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饲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形成粮饲兼顾、种养结合的农牧业结构。试行“以养定种”,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苜蓿、构树等饲草饲料作物种植,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推动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推进奶业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建设,打造以武强、饶阳、故城、武邑为重点的奶牛产业聚集区,以故城、武邑、景县、深州、桃城为重点的肉牛产业聚集区,以饶阳、深州、武邑、故城、桃城为重点的肉羊产业聚集区。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加强育肥和自繁自育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增草增畜。到2020年,肉牛出栏达到27.5万头,肉羊出栏达到200万只,奶产量达到50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在全市建成一批千亩示范片、力争建成一个万亩示范方。存栏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存栏100头以上的的肉牛养殖场、存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力争全部配套青贮玉米基地。2018年,全市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饲用玉米15万亩,苜蓿保留面积4万亩,构树等其它牧草1万亩。到2020年,全市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7万亩,其中饲用玉米20万亩,苜蓿保留面积5万亩,构树等其它牧草2万亩。

(二)促进蔬菜产业提档升级。瞄准京津市场,稳定种植规模,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增加综合效益。“以水定种”、“以水定产”,积极发展高端设施蔬菜、有机蔬菜,引导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提档增值,建成服务京津市场的优质精细蔬菜基地。以产品高端为引领,大力优化生产设施,种植适销品种,装备信息手段,落实标准化生产,用现代营销方式主攻高端市场,实现蔬菜产业效益大跨越,带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饶阳、阜城、武邑、故城等开展蔬菜大县建设,明确主导产品,推动规模化经营、设施化生产、标准化栽培、品牌化销售。以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为核心,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省工技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农药残留,确保质量安全。2016年新增设施蔬菜1万亩。到2020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左右,年产量达到560万吨,其中高端设施蔬菜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

(三)积极发展中药材、食用菌产业。以有种植基础的县为重点,着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引导中药材生产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拉动全市中药材面积发展。在安平、饶阳重点发展药食两用的白山药,在桃城、冀州、枣强、深州、故城重点发展特色中药材品种。2018年中药材发展到4万亩,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加快建设草腐菌产业区,重点打造集科研开发、菌种扩繁、菌袋(基料)制作、栽培出菇、储藏加工、休闲采摘于一体的大型示范园区和重点县,加快产业聚集。到2020年,食用菌栽培面积达到1万亩,年产量达到10万吨。

(四)大力发展果品产业。以梨、桃、苹果、葡萄、核桃、文冠果、油牡丹为重点,加快建设优势果品产业带,突出发展“名特优新”品种,推进高接换优和更新改造,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优势果品基地,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到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年产量达到215万吨。

四、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核查,申请省级抽查验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采取财政奖补等扶持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采取财政、信贷支持等措施,在抓好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大力发展经营性、农民互助性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股份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服务形式。大力培育示范家庭农场等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引导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按规定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农业补贴和金融服务政策。探索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试点,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衡水的短板,也是延长农业产业链条的必由之路。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率先扶持10个左右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创建一批原料保障、精深加工、科研研发、产品营销等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示范园区。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支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大畜禽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和熟食加工一体化经营。到2020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50%以上。

(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现代农业园区,聚集资金、项目、科技和人才等资源要素,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立足资源优势,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等新型业态,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全覆盖。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的生态、休闲和文化价值,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2016年每个县要创建一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到2020年,认定100个左右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力争有20个左右创建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12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星级园区,建设一批集生态文化、旅游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观光采摘基地,培育20条特色休闲农业观光带,推出3条特色高品质休闲农业观光线路,全市休闲农业接待达到500万人次。

五、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创新效率。贯彻创新发展、协作发展理念,鼓励农牧部门与衡水学院、衡水市农科院联合,搭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平台,建立衡水农业发展智库,成立农学院,开展农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培养现代职业农民,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农科教联盟建设,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农技推广、农民培训与农业生产环节科技服务紧密衔接,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质量和效能。充实调整市级农业专家指导组,吸收农科院、衡水学院相关专业人才,以邓庄现代农业园区为依托,建立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云平台建设,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开展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效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式方法、机制和激励措施等。

(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为导向,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项目资金,开展农民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条件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学历、技能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分类实施培养培训,开办“农民讲习所”,充分用好扶贫工作队的力量,力争做到“一村一所”,同时聘任一批兼职教师,组建讲师团,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对新型职业农民在项目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三)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广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为各类农业企业物联网应用提供标准接入。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灾害预警、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四)推进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业金融体系。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建立担保机构,2016年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完成,粮食生产大县率先组建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牛羊肉规模化生产金融扶持试点和农机融资租赁试点,破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主粮作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比例,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严格控制农业用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适当调减小麦种植面积,积极发展低耗水食用菌、苜蓿、谷子等作物。加快繁育和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积极推广喷灌、微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等技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行“定额管理、超额加价”和“一提一补、全额返还”的水价管理模式,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引导节约用水。

(二)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到2018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零增长,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肥料产品优化升级,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实施“精、调、改、替”工程,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和有机肥施用比例。到2020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加强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抓好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完善病虫害防控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病虫防治服务的方式,推广技物结合、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务模式。

(三)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应用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三改两分离”技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降低重金属等排放。加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或改造,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力度,建设干湿分离、污水收集、贮存发酵等处理设施,推广应用种养结合、沼气发酵+沼渣沼液循环利用等成熟模式。加大沼液回用、沼液有机肥新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推广力度。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膜科学合理使用,支持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扶持一批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企业,推进可降解地膜的示范应用和推广,建立完善废弃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

七、强化源头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及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农兽药残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快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增强检验检测能力。推广菜农自治、联户担保的做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力度,加强品牌保护和培育。

八、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农产品出口

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壮大农业“走出去”主体队伍,加强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出口。积极、稳妥支持农业企业到境外办企业、建基地、促贸易。培育壮大外向型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外向型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现代农业装备和农产品储运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先进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协调推动,加强对重大工程和项目的扶持。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用于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奖补政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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