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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办养殖业要注意了,各地区禁养政策出台!

来源:互联网2016-12-20 12:01:48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行动指南”,对畜禽养殖污染等具体问题做了相关部署。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双赢之路。《规划》是"十三五"统筹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

该《规划》中多处提及养殖业,强调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其实,早在2014年禁养区政策出现以来,各地禁养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而2017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受其影响,临近12月份各地纷纷划定禁养区,加快完成禁养计划。

12月份,为了完成国务院大方针部署,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禁养政策。整体趋势:全国禁养区划定范围持续扩大,划定区域从最初的南方水网地区逐渐向内陆、西部、北部地区转移,截至目前,西至陕西、北至辽宁,超过19个省已经划定禁养区,南方水网地区的禁养区内猪场拆迁已经完成过半,而明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

有哪些省市地区出了相关禁养方案?

1、佳木斯市郊区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历经6个月的协同努力,佳木斯市郊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佳木斯市郊区制定了《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各主要业务局和乡镇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配合默契,协同合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2、长汀县大同镇依法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

日前,长汀县大同镇联合县相关部门对该镇建明村禁养区内的10户生猪养殖场,依法实施强制拆除,面积达3177.44平米。截至目前,全镇已拆禁养区养殖场84户、面积2.31万平米。

3、葫芦岛: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自今年4月葫芦岛市全面启动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日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10月底前将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及养殖专业户的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

4、佛山政府拟划定23处水产养殖禁养区和21处限养区

根据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水产养殖限制养殖区范围划定。其中,水产养殖禁养区(简称“禁养区”)范围包括: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南庄紫洞水厂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乐从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22个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此外,西坑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也被列入“禁养区”范围。

5、连云港将划定市区禁养限养区

连云港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将涵盖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区,总面积超过1500平方公里。禁养区主要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沭新渠、蔷薇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体及考核断面地区,包括通榆河清水通道、国省考水质断面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工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在禁养区内,我市将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现有畜禽养殖场原则上今年底前全部关闭或搬迁。

6、山东寿光市出台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意见

目前,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1875家,其中,有1334家在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占总数的71%,仅有541家不在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占总数的29%。如果再加上小散户(小散户近90%分布在村庄周围),我市约有80%以上的养殖场(户)在上级要求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7、清远市农业局、环保局联合开展禁养区、限养区清理整治督查

在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的督查座谈会上,督查组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时间出台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全面查清禁养区、限养区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对象,使各地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确保农业养殖污染治理合格达标。

8、渭南市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划定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9、南昌县环保局全力做好“禁养区”的查处工作

南昌县环保局迅速组成4个“禁养区”查处工作组,明确了责任领导、工作人员、责任范围。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调查取证的工作,继而对企业责令限期改正,要求“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在2017年1月底前停止饲养业务。对逾期不停止饲养的养殖户将联合公安、法院或乡镇政府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

10、横县召开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

据了解,为了顺利推进全县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保护横县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该县制定了《横县水产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11、宿迁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今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

宿迁市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保障了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但是,随着养殖总量不断上升,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12月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宿迁市出台《宿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要求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于2016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

12、苏州市六成区域禁养禽畜

据悉,目前江苏省各市、区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据统计,苏州市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303平方公里、限养区1823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1.2%和21.1%。

13、一年后武汉四环内禁养畜禽

从武汉市农委获悉,目前已划定畜禽禁养区,明年底前,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将全面退出养殖。

 

相关禁养政策

一、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禁养区”相关政策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新法的威慑下,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3、《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

2015年4月16日印发,又称“水十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规划》提到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环保部释疑:“禁养区”不等于“无畜禽区”

有些地区在划定“禁养区”并进行清理整治的时候出现了对“禁养区”概念误读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划定的“禁养区”实行“全面禁养”,即划定区域内一头猪或其他畜禽也不能养,现有养殖活动一律限期清理。这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表述的一种典型误解,是中国式简称导致信息和概念传导讹误的一种具体表现。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禁养区”说法的来源。“禁养区”是相关法律和法规中所指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即禁止建设达到省级人民政府设定养殖规模以上养殖场所的区域)的简称,而不是一头猪、一只鸡或其他畜禽都不让养的区域。相关表述最早见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9号)(2001年)第7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之后《畜牧法》(2005年)中引用了这一概念,第40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条例》则引用了《畜牧法》的表述。

可以看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出现“禁养区”这三个字,所指区域也更不是一头猪都不让养的“无畜禽区”。

支招!

困难面前,留给我们的是机会。只要把握机会,致富与成功依然是存在。面对政府的禁养政策,我们要怎么办呢?

1、跳出禁养区

这是最好的出路!各地政府都划定了划为畜禽“禁养区”,养殖户一定不要跳过这个红线。否则就会被罚,更甚者直接导致被拆迁。

2、提升标准化畜禽养殖场

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养殖规模上、防疫、粪便处理、养殖日常管理上都要采用标准化的手段进行,并要达到一定要求。

3、转型

在国家相关禁养政策下达的同时,转型是最好的出路。跳出单纯的养殖,而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国家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明年起集中力量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科学合理地选择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7-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约3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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