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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2016-11-23 13:41:43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公开与共享应用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对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应用需求,国土资源部研究编制了《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实施方案》,并将在前期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提供应用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数据公开和共享应用机制,实现土地调查数据的主动公开、快速查询、广泛共享和深入应用。

土地调查数据由过去单一发布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到如今的主动公开、广泛共享,体现了国土资源部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聚焦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部地籍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解读。

为什么要“主动公开、广泛共享”?

土地调查成果是记录土地位置、范围、地类、权属等信息的基础数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随着“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已成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各项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广泛应用于发改、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和行业,得到广泛认可。

然而,受制于机制和技术等因素,目前除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通过国土资源公报等方式公开外,大多数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资料还停留在依申请公开和部门内部使用阶段,尚未真正建立起主动公开、广泛共享服务的良性运行机制。随着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推进,以及当下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统一监管的需要,亟待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土地调查成果的对外公开与共享应用。

事实上,通过全国土地详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国土资源部目前已构建起集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分析、应用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业务链条。

全国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初步完成,数据基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国土地基础数据库积累数据量已近300TB,核心数据内容全国覆盖,各类调查专题数据无缝衔接。基于大数据技术,全国土地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对土地调查等各类成果的有效存储与管理,形成了管理有序、支撑有力、公益权威的数据资源基础设施。此外,经过多年努力,土地调查数据共享管理制度规范框架初步形成,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类数据应用系统研发稳步推进,效果明显。这些都表明,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已经具备了相当基础。

哪些内容和对象将纳入共享应用?

按照数据内容,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成果。按照数据类型,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统计汇总表、图形数据、影像数据以及文字报告等。

本次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工作,重点是进一步优化部系统内部共享应用机制,理顺共享应用流程并满足移动办公需要;建立政府部门间高效畅通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提高和扩大土地调查数据的社会化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范围,满足社会公众对土地调查数据的实际需要。

根据土地调查数据应用需求,公开与共享的数据内容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契入,主要包括历年来的土地调查统计数据、土地调查空间数据以及土地调查专题数据等。其中,面向部系统内部共享应用的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变更调查统计数据,以及土地调查数据库等空间数据成果;面向政府部门共享的数据,主要根据部门需求,在对土地调查数据库抽吸加工的土地调查部门空间数据成果;面向社会公众的数据包括土地调查统计数据、1:100万以下土地利用缩编和图集数据、图表专题数据成果,对如1:50万土地调查空间数据涉密成果等采用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公开。

如何分门别类实施“共享”?

在部内系统共享应用方面,重点加强部内系统数据共享应用制度建设。对土地调查统计数据和具有固定需求的土地调查空间数据成果,建立主动推送、后备案和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变更调查工作结束后按需同步推送相关单位,定期汇总通报数据提供情况;对临时需求的,在部内网上部署运行数据共享应用部内版,满足动态查询检索、下载和加工相关数据产品的需要。同时,适应移动办公需要,以全国土地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开发基于移动端设备的土地基础数据查询分析系统。

在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方面,本着“先内后外、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有序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工作。先期,进一步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建立部门联络工作制度,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出台管理办法,按需要加工抽吸、离线或在线推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待电子政务内网运行后,部署数据共享应用部委版系统平台,实现在线申请、检查、审核、下载的无缝衔接。后期,以满足自然资源统一监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逐步实现部门间数据的双向共享应用。

在社会化公开方面,对于目前可脱密处理的调查成果,采用互联网主动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其中,1:100万以下土地利用缩编和图集数据需经国家测绘主管部门进行上网地图审核;对如1:50万土地调查空间数据涉密成果等,先期采用依申请公开方式,向大专院校等社会公众单位提供,后期对空间坐标脱密处理后逐步在线发布。同时开发数据共享应用公众版系统,在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和链接,并逐步将平台适配到手机和PAD等移动端设备,便于公众查询使用。

共享应用“时间表”与“路线图”

推进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旨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提供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和借助现代信息和网络手段,建立起畅通、高效的土地调查数据共享及公开机制,实现对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主动公开、快速查询、广泛共享和深入应用,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切实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简政放权给合优化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实施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制度,同时进一步扩大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应用范围,满足国家对自然资源全要素的统一监管,以及社会公众对土地调查数据的共享应用等现实需要。

此外,通过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也可进一步提升土地调查基础工作的技术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能力。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部初步拟定土地调查数据公开与共享应用“时间表”:

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土地调查共享数据准备工作,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平台(社会公众版)上线运行,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平台(部内网版)向具备条件的部内用户提供服务;

2016年底前,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按计划建设完成的条件下,实现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平台(部委间版)上线运行。完成移动端土地调查数据查询分析系统研发和部署;

2017年底前,与相关部门签订数据共享应用协议,完善数据共享制度建设;形成集数据获取、加工、共享为一体的常态化土地调查数据产品共享机制;

2018年,根据用户需求,进一步升级完善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平台机制,形成系统完善的土地调查数据分析共享应用成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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