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农业局2016-09-20 13:45:19
黔农办发〔2016〕307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规范贵州省秋冬季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和震慑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确保全省2016年秋冬种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6〕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市场秩序
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秋冬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品种套牌侵权、未审(登记)先推、未备案销售、销售无标签种子、销售散装或白包种子、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检查重点对象包括近年监管发现存在问题、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涉嫌违法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资质、经营档案等。我委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重点区域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供需调度,确保供种数量
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供需和价格信息调度分析,准确掌握辖区内分作物、分品种种子供求和价格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及时报送我委种子管理站。同时根据需求及时协调种子企业供种到位,做好地区品种余缺调剂。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供种质量
各地种子管理站要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把好种子入库和出库关,对所有批次种子进行质量检测,不合格种子作非种用处理,不得流入市场;督促种子企业加强精选加工和包衣处理,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督促种子企业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适期适量播种,扩大药剂拌种比例,提高播种质量;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适宜品种种植布局,引导农户合理选择适宜品种,为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秋冬种种子供应工作,对种子市场做好充分调查统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种安全。
(二)严格案件查处。各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品种未审(登记)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调查处理,彻查种子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请于9月30日前将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1月20前将案件查处情况报送我委农业执法总队和种子管理站。检查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或问题,要及时向我委农业执法总队和种子管理站报告。
联系人:罗玉兵
邮箱:1822386959@qq.com
联系电话:0851—8528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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