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方税务局2016-07-07 17:20:0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公共交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包括车站(含出入口、通道、公共配套及附属设施)、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含单独的综合维护中心、车辆段)以及线路用地,不包括购物中心、商铺等商业设施用地。
三、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依规定批准建设的,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系统、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城快速轨道系统,不包括旅游景区等单位内部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轨道系统。
四、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单位,须持相关文件及用地情况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五、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4日
2020年最新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
青田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
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怎样...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
财政部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
关于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
2016年新疆铁门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
2016年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光伏电站建在四荒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多少?有...
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有何优惠...
2024年福建漳州诏安县城镇土地使用...
2024年贵州黔东南凯里市城镇土地使...
2025年河南三门峡市市区城镇土地使...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