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2016-06-07 10:36:09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组成的督察组从4月10日开始,对襄阳市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例行督察,目前已经初步反馈了督察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对土地例行督察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规范全区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12]5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纠正一批违法违规批地供地行为,完善一批用地审批手续,查处一批违法用地行为,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惩处一批违法占地、非法批地责任人,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同时,通过整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
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分解督察组反馈的问题。
(二)补证说明(6月7日以前)
对督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能够通过积极整改和完善资料解决的,有关部门要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积极与督察组沟通汇报,争取对有关问题重新判定或销号。
(三)查处整改(8月31日以前)
对督察组最终认定的有关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要做到一案一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检查。
(四)总结验收(9月30日以前)
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按照理顺机制、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将整改卷宗资料、整改工作报告报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检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确保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国土、规划、住建、城管、财政、监察、公安等部门,以及相关镇政府(办)、航空航天工业园管委会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协同作战
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分步组织实施。对整改过程中需要跨部门协调、多部门参与的行动,区政府将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协同作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办
督察组反馈问题中属违法违规用地、又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由相关镇(办)负责组织人员坚决依法拆除复耕;属“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的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对土地违法占地面积较大、性质恶劣的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要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改不到位而影响全区、全市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市政府要求先免职再处理。
各部门每周五上午要将当周整改情况报樊城国土分局,由樊城国土分局汇总后报区政府及市政府。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在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着力构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巡查和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及约谈问责机制,对国土资源严格管理,在全区形成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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