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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57号)

来源:山西省政府网站2016-06-06 10:37:3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6〕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惠农政策实施力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省已经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期、攻坚期,转方式、调结构势在必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转型步伐,提升发展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四化同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六大区域布局、四大集群示范、八大产业提升、五位一体推进”的战略部署,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特色鲜明、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大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力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区位优势。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加强分类研究,科学制定规划,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市场导向,把握经济规律。深入研究市场特点规律,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业生产,通过市场流通链条带动农业生产,运用市场的办法指导和组织农业生产。

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保治结合。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积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资源循环永续利用。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业结构更加优化,区域布局更加科学,产业特色更加突出,发展方式更加高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积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1.推进农业集群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以汾河平原、上党盆地、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和城郊农业为主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六大区域。启动四大集群示范工程,全省重点打造运城优质果麦产业化示范区、太原都市农业多功能示范区、上党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区、朔州草牧业种养加示范区等四大集群,示范新的发展业态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规模集群效应,推动重点区域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带动示范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强力提升粮食、畜牧业、蔬菜、水果、杂粮、中药材、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八大产业发展质量,做优一产,抓好二产,搞活三产,构建山西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在南部(运城、临汾、晋城)小麦主产区、晋北及晋东南(大同、忻州、长治、晋城)玉米主产区建成一批优质高效小麦、玉米生产基地,将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开展适应不同区域的轮作、间作套种模式攻关。中部粮食主产区实行玉米大豆轮作或小麦大豆轮作、小麦蔬菜轮作等生态友好型耕作制度。北部农牧交错区实行玉米杂粮轮作和粮草轮作,有效利用光热资源,保护水土资源。黄土丘陵区重点发展节水、耐旱、抗逆性强的杂粮等作物和牧草,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生态恢复与生产发展共赢。加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涉农项目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土壤深松耕作技术,发展绿色增产模式,依靠科技提高农作物的单产水平。建设大同、太原、运城三个农业气象试验站,试验示范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逐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增产增效。鼓励引导企业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服务。

3.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和草食畜牧业。以“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重点在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吕梁山生态治理修复区、太行山重点保护区、中南部盆地草业经济发展区大力实施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朔州市全国草牧业试验示范市建设。对万亩以上的成规模连片的天然草地进行保护性开发,调整部分中低产田用于种植青贮玉米等饲草,同时推广利用果园地种草,加强“三化”草地治理,形成畜牧业发展的饲草基本保障基地。积极发展草产品加工业,精心培育奶牛、肉牛、肉羊、绒山羊等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园区(小区)建设,优化种群结构,加快品种改良,推广标准化管理技术,提高装备水平,着力提升草食畜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用好新一轮退耕还草政策,搞好草畜结合。掌握全省秸秆分布结构总体状况,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试点,扶持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企业发展,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饲料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兼并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建设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饲料加工企业,带动我省饲料产业升级。

4.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国家安排我省2020年建成190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投资等,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培肥、农田防护、机耕道路、农电配套等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主攻方向和相关部门业务特点,分工合作,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上图入库。继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综合治理,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全面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创新投融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等政策,引导金融资金、民间资本投入耕地能力建设,建立公共财政、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体系;对社会投资新建的节水、供水和小水网配套工程要放开水价,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由投资方和受益户共同协商确定终端水价;建立奖补机制,鼓励广大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耕地能力建设;落实“谁受益、谁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效益。

5.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层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土地督察,落实督察责任。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重点加强大同、忻定、晋中、晋南、上党五大盆地耕地质量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针对性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等建设。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二)创新经营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牢固确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努力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支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营销贷款试点。创新金融服务,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等激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综合授信;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推动厂房抵押和市场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建立健全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鼓励农民进行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经济。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合作与联合,发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7.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8.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地区能快则快。各地要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引导农户依法有序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地。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积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在坚持农地农用和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尽量减少田埂,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9.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逐步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及加工园区认定,支持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物流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择优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带动引领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服务、加工、销售“四位一体”融合发展。调整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和地域的分布,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搞好优质品种改良和加工产品、经营方式、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创新等,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扩张和优势产业上档提质。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明确权利责任,逐步实行合同可追溯管理,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大力发展杂粮和干鲜果产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10.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在蔬菜、水果集中连片优势产区,配套建设一批田间地头市场,促进产销衔接、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大力推广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电子交易结算等制度,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物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实现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点多面广的流通网络资源优势,加快农村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打造“网上供销社”,推动助农增收。引导各类农产品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围绕山西特色农产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促销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11.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与特色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拓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农民生活服务空间,加快构建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农科教推社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民间协会组织作用,为农民提供信息和服务。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推进农村水利、交通和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社会事业。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12.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利用农村青山绿水、农业田园风光,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采摘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文化特点的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以太原、大同、临汾、长治为核心构建四大现代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圈,以右玉为代表构建塞北风光区,吕梁山、太行山为中心构建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区;以平遥古城、乔家大院、绵山晋商民俗,大槐树、关帝庙等寻根觅祖,武乡、黎城、左权等革命老区,老牛湾、碛口古镇、壶口瀑布、鹳雀楼等黄河文明为核心建设四大传统特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

(三)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1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为核心,针对不同区域的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推广以蓄水、保水、集水、节水为主要内容的节水农业技术。在东南部旱作区,重点推广玉米秸秆覆盖蓄水保墒培肥技术、旱井(窖)集雨补灌高效种植技术、抗旱节水品种应用技术,增加雨水入渗,实现蓄水保墒、改土培肥、生物节水。在西北部旱作区,重点推广以全膜双垄集雨沟播为主的地膜覆盖技术、少耕穴灌聚肥节水技术、抗旱抗逆品种应用技术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确保春播作物出苗率,有效减少干旱寒冷、土壤瘠薄等不利因素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使水肥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在中南部盆地灌区重点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在有条件地区适度推广喷灌和滴灌、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优化灌溉定额,合理调整施肥制度,促进水肥耦合,提高水肥利用率,有效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全面推进我省节水农业的发展。

1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实施水资源红线管理,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大力推进地表水过度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病虫害技术,推广精准施药、科学用药;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友好型农业,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在忻州、大同、朔州、晋中、太原、吕梁、运城市等重点地区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解决地膜残留污染问题。支持农民使用可降解和标准厚度地膜,改进种植技术,开展地膜回收、储运及加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治理设施,推行种养结合的畜牧业循环发展模式,实行规模场粪污处理、利用档案化管理,逐步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四)搞好创新驱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15.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聚焦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强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联盟,联合攻关制约全省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促进农科教、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科技创新驱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服务全省农业的积极性,扩大科技人员的自主权。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优化布局,创新运行机制,促进体系与产业的有机融合。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综合试验基地,提高创新效率。按程序启动农业领域重点科研项目,着力突破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促进教研企深度融合,以生产需要为前提,开展科技创新。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落实国家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相关政策,提高农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16.加快现代种业发展。落实国家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有关政策措施,激励种业科技人才、技术、资源向企业流动,积极推进现代种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持续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一批农作物品种综合试验站、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和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与监管中心,逐步提高农作物品种示范推广和质量监管能力。加强种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种业水平。加快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完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主要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库、DNA指纹图谱库,构建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农作物品种保护和维权制度。制定完善现代种业发展资金支持、产业扶持与保护政策,加快种子生产和南繁育种制种基地、甘肃、新疆制种基地建设,支持繁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条件改善,支持企业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加大对规模化种子生产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探索实施种子生产保险制度。

17.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农机化示范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培育、机械化生态保护、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六大工程,构建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六大体系,走出符合山西地理条件、作物特点的农机化路子。充分开展耕地深耕松,提高土壤的蓄水保墒能力。加快研发推广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集成化农机产品,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机械化。开展农业机械电气化试验示范,引进新型能源动力,促进农业机械节能减排。加快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加强农机具场库棚、机耕道建设。继续推进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示范县乡村、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工作,不断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

18.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积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3S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示范应用,促进农业生产过程精准智能管理。建设全省农业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提高农业农村政务管理水平。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示范工程,在全省选择适宜地区建设设施蔬菜物联网示范基地、奶牛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和养猪物联网示范基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步伐,加强良种、种苗、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行政管理信息公开及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建立一批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农业数据库。启动“互联网+”智慧农村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构建农村文化教育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的城乡均等化。建设完善农业生产规模统计发布平台,掌握全省种养规模的实时信息,并及时发布指导种养意见,促进全省农业生产供给侧改革发展。

19.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山西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快贫困地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队伍培养,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建立职业经理人、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企业带头人培养制度,充分应用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农业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教材体系、省级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技推广、农业科研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在农民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条件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培育方式,因材施教、因时施教、因需施教,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社校融合办学,提升农民技能、管理和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实施好100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育一支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加强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和推广服务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的严肃性,加快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行为,控制农兽药残留,净化产地环境。

21.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方针。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夯实农业品牌化建设基础。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和扶持农业品牌经营主体。继续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强势打造一批有知名度、影响力和文化内涵的农业品牌。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扩大品牌规模化发展。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树立品牌信誉和公信力。加大农业品牌的展示营销和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强化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业品牌化建设健康发展。

22.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乡镇监管站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稳定增加经费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模式,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建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围绕隐患大、问题多的品种和环节进行评估,对生产过程及农产品收、贮、运等环节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要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重点加强对县域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整合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得力措施,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发挥品牌优势,切实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农业转型发展道路。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探索研究各类农业精准补贴、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整合涉农资金,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创新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着力强化组织指导,主动承担具体任务,全程跟踪工作进展,确保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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