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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3号)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16-06-06 10:31:58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6〕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二连快”,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农业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挑战,农业比较效益偏低,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创新的发展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稳粮增收为中心任务,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建设高集约度、高附加值、高外向性的现代农业产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路子,为建成“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坚持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前提,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根本,守住耕地红线不动摇,做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改,构筑牢固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江苏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二是注重提质增效。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域优势、资源禀赋等因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进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抓手,培育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农产品生产,把产品结构调优、调高、调安全,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注重发挥农业的生活、生态和文化传承功能,全力推进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等循环模式,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四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意愿,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比较效益稳步提高,农业增加值达到4400亿元左右;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不断缩小;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建成一批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园区,培育一批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稳步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到85%,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到2030年,调结构转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产业有机融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加强对水田、城郊蔬菜地和高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资源的保护。坚持数量质量并重,认真贯彻《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工程建成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重点,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控污修复为主要内容,采用工程、生物、农艺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和补充耕地快速培肥试点,着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五)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各项政策,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项目,统筹使用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200万亩以上,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0%。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建立“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投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六)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粮食“丰产增储”行动计划,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粮食高产增效创建、稻麦科技综合示范、丰粮科技工程、淮北地区“旱改水”等项目为载体,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建设苏中、苏北等水稻、小麦主产区,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粮食规模化产业基地,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加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涉农项目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倾斜。引导企业等社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生产和流通服务。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

三、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七)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遵循优化布局、稳定产能、提高单产的原则,立足向粮食节本增效和粮田服务经营要效益,大力推广应用优质品种,提升优质粮食品种覆盖率。按照节种、节水、节肥、节药的要求,加快推广一批省工节本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一批粮经轮作、种养结合、特粮特经多元多熟等高效轮作、间套种生产模式。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通过延伸产业链、扩大种植规模,提升粮食种植效益。统筹推进蔬菜优势产区和城郊“菜篮子”工程永久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淮北设施蔬菜改造升级,重点发展城郊叶菜,促进蔬菜均衡供应,提高蔬菜产业效益。巩固观赏苗木优势地位,扩大盆栽花卉、切花切叶、花坛植物与草坪草种植,稳步发展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布局向优势区域集聚。加快淮北老果园改造,大力发展苏南、沿海应时鲜果,着力培育草莓、梨和水蜜桃三大优势果品,适宜地区发展枇杷、樱桃、石榴等特色果品。 

(八)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畜牧业提质增效行动,发挥市场调节、项目推动和环境整治等综合作用,逐步压缩散养户、小规模养殖比重,加快发展专业化畜禽养殖和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扩大适度规模经营,优化规模养殖结构,力争到2020年畜牧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其中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统筹推进粮改饲,扩大利用农作物秸秆和非常规饲料资源,加快发展肉羊产业,扩大奶牛规模经营,优化畜产品供给结构。深入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着力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发展适应消费升级和加工出口需要的特色畜禽产品。立足地方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积极打造沿海滩涂土壤改良区的猪禽规模养殖带、西北部丘陵山区的牛羊规模养殖带、平原水网地区农田轮耕与“互联网+定制”结合的特色畜禽养殖带,以及沿海临江港口辐射兼外向与储备一体的优质畜禽养殖带等。

(九)加快发展特色水产业。按照“良种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要求,围绕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的目标,以外海捕捞、近海养殖、水产种苗为重点,加快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在稳定“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础上,鼓励发展河蟹、青虾、小龙虾等经济效益高、产业链条长、竞争能力强的特色水产品种,着力做强一批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积极实施渔船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力争到2020年更新改造800艘海洋捕捞渔船,钢质标准化渔船达到90%以上。科学规划渔港布局,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建设一批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实现所有渔船都能进港安全避风。全面推广应用物联网、水体净化等技术,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规模养殖基地。总结推广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试点经验,提升池塘生态设施养殖水平。大力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远洋渔业和外向型渔业发展壮大。

(十)积极发展林木种苗业。大力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建成一批重点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强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强林木种苗新技术、新品种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建设,推动林木种苗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建设生产规模化、设备现代化、质量标准化的种苗生产基地,积极推广苗木生产与生态观光为一体的发展新模式。扶持林木良种生产、良种选育推广、种苗质量监管及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种苗产地、企业及农户使用“互联网+种苗”等电子销售模式。

(十一)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结合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耕文化、自然生态、民风民俗等优势资源,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实施休闲观光农业提升工程,积极开发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加强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和休闲渔业。支持农事节庆活动,加强传统乡村风貌保护,加大区域性示范点、精品景点、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和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打造一批星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企业,提升全省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

四、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十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国家级农业产业示范基地为载体,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科技研发、产品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等公共服务建设,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深入开展主食加工提升行动,推动产业联盟发展,传承发展“老字号”主食加工企业。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改造升级,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三产融合发展。

(十三)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加强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烘干、预冷、储存、配送等设施建设和配套功能,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研究制定实施农产品上网营销扶持政策,支持农产品营销网站、APP、地方特产馆、网店、微信、微博等网络营销平台做大做强,促进全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速发展。扶持建设地方特色特产馆,重点打造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江苏馆等省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发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入馆开展网上销售,扩大农产品网上影响力,树立江苏农产品电商品牌。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开展网络营销技能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壮大农产品网络营销队伍, 提高市场主体网络营销技能。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展会、商务活动的作用,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加大农产品促销扶持力度,提升江苏农业品牌市场占有率。

(十四)扶持发展外向性农业。加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建设一批开放型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和进口农产品集散中心,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参加境外专业展会,拓宽出口渠道,助推农产品出口。探索“抓两头带中间”全产业链“走出去”模式,重点引导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农机装备业、农资企业等五大行业向外发展。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抱团出海,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产业集聚区与大宗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基地。强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苏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发挥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品牌效应,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农业合作示范区,引导外商资本投资江苏农业。建立一批国外科技成果试验示范区,开展境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

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十五)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程,立足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机制,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提升一批有农业经验、有劳动力的“老农”,吸引一批有乡愁情结和返乡创业意愿的“新农”,引进一批有学历、能创新的“知农”,培育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50%。组织实施智能农场主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家庭农场认定登记,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项目奖补,积极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示范社联创机制,加强同行业横向联合、产业链纵向联结,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合作社联合发展。深入实施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政策扶持激励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集成发展,加快培育一批领军型、旗舰型农业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

(十六)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完善信息发布、地区综合指导价、收益市场化调节机制、流转合同备案和登记等制度,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依法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在坚持农地农用和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互换并地、统一连片整理、流转交易或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重点扶持100亩至300亩的适度规模经营,保障普通农户从农业规模经营中真正受益。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探索建立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推进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非农就业收入稳定、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十七)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强化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在巩固“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成果基础上,加强农经服务平台和区域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建设。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抓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等发展良种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发展种养大户示范辐射式服务、村集体统一经营服务、合作社内联外接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合同制服务等,积极推广联耕联种、托管代种等不改变承包关系且保证有人种田的托管服务模式。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支农方式,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保收入和保市场价值转变,探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保险产品。

六、强化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支撑

(十八)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农业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发挥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载体作用,以农业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衔接,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集聚科技资源,培育壮大6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建立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试验站、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建成一批技术力量强、创新成果多、带动作用大的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突出种源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强化实用技术集成创新,尽快形成一批“苏”字头农业自主创新成果。试点建设江苏省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实施农业“三新”工程和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十九)深化现代种业体制改革。确立种业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督促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全面完成与所办种业企业彻底脱钩,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做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实施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调整优化种业项目扶持机制,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建设现代化育种平台,推动种业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向企业流动,提升商业化育种能力。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坚持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合理分工,推动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人才、技术、成果等多层次交流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种业创新体系,加快选育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性状突出的新品种。加强依法治种能力建设,加快管理职能转变,清理规范涉种行政许可和审批备案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品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种性安全为重点的品种评价体系,促进品种推广更新。加强优势繁制种基地建设,切实保障优质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加强国家种质资源体系和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种质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植物品种数据库。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体系。

(二十)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示范省建设,主攻薄弱环节,加强农机科技创新,促进工程、生物、信息、环境等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农机由普及向提升水平转变。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大水稻集中育秧机插、小麦机械播种开沟、油菜机栽机收、高效机械植保、秸秆机械还田等推进力度,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到2020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探索农机报废更新、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金融租赁等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机化政策扶持体系。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积极开展联耕联种、全托管等一条龙服务,促进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不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十一)发展农业信息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农业物联网技术研究应用产学研协作机制,研发一批实用信息技术和产品,推广一批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技术示范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农业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机制,完善农业网站、12316“三农”热线及惠农短信平台功能,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加快建立国家涉农大数据省级分中心,开展农作物品种、病虫草害防治、作物栽培技术、畜禽养殖技术、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实用数据库建设。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重点强化村级站农业公益、便民生活、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地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为农作物估产、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产潜力预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扶持建设一批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带动全省农业信息化全面发展。

(二十二)提升农业生产设施化。按照均衡供应、优质安全的要求,发展多样化的农业生产设施装备,走集约化优质生产发展道路。加大老旧简陋棚室改造力度,重点发展苏式日光温室、标准钢架大棚及遮阳网、防虫网、喷滴灌“两网一灌”设施。积极推广杀虫灯、粘虫色板、水肥一体化与设施内环境物联网调控等节本增效新设备。在“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重点果蔬基地加强集约化育苗、气调冷库、小型冷藏、分拣分级包装等生产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挖掘全产业链增产增效潜力,提高农产品价值。加快推进养殖场设施装备升级,在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普及自动化养殖设施装备,重点推广蛋鸡层叠式笼养设备、自动喂料和饮水设备、自动集蛋和集中挤奶设备、自动清粪设备以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在有条件的养殖场推广应用智能化环境控制系统和智能化母猪群养管理系统等设施装备。有条件的地区,要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发展植物工厂,用现代物质装备改造农业,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农业,逐步实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

七、推动发展绿色农业

(二十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减排行动,因地制宜研究推广农业灌溉工程节水模式,大力发展管道灌溉、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配套量水设施,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全面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建立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二十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完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积极探索有机肥资源养分利用的有效模式,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农家肥和有机类商品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安全施药,加强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药污染,把剧毒农药赶出江苏。

(二十五)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拓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利用方式,加快发展多样化秸秆收储利用模式,通过开展按量补助,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探索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回收农药包装物、不可降解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引导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地膜。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粪便综合利用,探索发展沼气发酵、发酵床生态养殖和生物有机肥生产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加快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十六)推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立足种养平衡发展,综合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合理优化种植养殖规模,探索多种形式的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推动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生产方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方式转变,让农业资源自我净化,既为环境减负,又给生态增值。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从农业生产源头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实现产业间的种养平衡、资源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形成农业产业链的循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设施,大力培育农牧结合的复合型家庭农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积极发展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二十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始终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举措,加快建立贯穿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手册,通过职业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等各类活动,扶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行为,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加大园艺标准园、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区等标准化示范创建力度,积极集成推广高效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

(二十八)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突出关键环节,落实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全力打造优质、安全、健康的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认证后的跟踪管理。鼓励不同市场主体依托地域特色、历史渊源、文化内涵,采取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手段,保护、挖掘和提高品牌效应,联合培育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大农业品牌推介和社会宣传力度,借助现代营销方式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引导品牌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十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强化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全面推进“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工作业绩考核”三定一考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力度,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推动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统筹协调,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十一)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全面落实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强农惠农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要优化投入方式,围绕粮食产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加工、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聚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环节,加大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创新奖补扶持政策,形成财政支农合力。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丰富农村金融主体,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财产权、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提高保费补贴标准,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十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组织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各级教育、科技、经信、国土、环保、水利、商务、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相应政策,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抓好政策落地、工作落实,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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