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黎平县财政局2016-06-01 08:52:25
自取消农业税以来,国家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惠及千家万户,“三项补贴”政策不仅让农民减轻了负担,而且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2015年我县得到国家 “三项补贴”资金4649.3万元(其中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18.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3968.3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562.6万元),受益农户数10万余户,受益人口43.6万人,涉及种粮计税面积27.7万亩。从2016年开始,“三项补贴“将有如下变动。
根据《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及《贵州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批示,从2016年起,我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将有如下调整;
一是“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二是“三项补贴”资金的80%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20%和今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增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发到农户,原由农业部门发放的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不再单独发放。四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以我县农村税费改革期间确定的种粮农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户的农户为补贴对象。五是耕地地力保护2016年暂按农村税费改革时期认定的种粮农户计税总产为依据(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34.34元/百公斤),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后再作调整。
为确保2016年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支持春耕生产,促进稳粮增收,我县基层财政管理局5月26日在全县财政知识业务培训会上,对各乡镇财政所业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新政策的宣传及培训,要求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对2016年拟发补贴清册进行认真核对,并要求在村民组内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计税面积、计税总产、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同时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等工作,将“三项补贴”调整政策以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调整完善后的“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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