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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搬迁移民扶贫十三五规划

来源:南城县政府网2016-05-25 14:20:10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省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关于创新机制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2174号)、《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赣发[2011]1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3]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4]19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针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搬迁,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搬迁群众拓展发展空间,拓宽增收渠道,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达到消除贫困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标,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好南城县扶贫搬迁工作,组织编制好南城县扶贫搬迁规划,对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乃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发挥南城县扶贫搬迁政策作用,进一步提高投资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和省“十三五”搬迁移民扶贫工作,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并力求其超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以期达到充分发挥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扶贫拉动作用,充分发挥综合使用效益,加快我县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现结合南城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基本形势

(一)“十二五”搬迁移民扶贫实施情况

南城县,位于赣东中部,县域面积1697.97平方公里,辖9镇3乡150个村,总人口32.7万。“十二五”(2011-2015)我县按照“迁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积极组织、群众主动参与的原则,五年共搬迁移民659户,2865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90.5万元。全县建设移民扶贫安置点17个,移民搬迁建房659幢,户均住房面积达120平方米。

1、搬迁移民户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移民户离开了世代生活的深山区和水灾区,迁到了靠近靠近乡镇、靠近公路等居住条件很好的地方,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搬迁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深山区和水灾害区群众生存状况调查统计,全县深山区和地质灾害区农户中95%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如今,已搬迁的659户搬迁户依靠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产业,到外地务工经商,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其人均纯收入增加到8000元,100%的搬迁户实现了脱贫,贫困面貌彻底改变。

3、贫困群众劳动素质日益增强。移民搬迁后,通过采取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产业扶持等后扶措施,使贫困群众固有的“等、要、靠”思想被“宁可苦干,绝不苦熬”的观念代替,自力更生意识、科技致富意识不断增加,劳动力素质全面提升,脱贫致富的路子更加广阔。

4、党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移民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远,扶贫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实施移民搬迁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便捷有效。同时,移民建房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各项移民扶贫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了搬迁户的负担,为其创造了良好的搬迁致富条件,让群众体会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党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

5、新农村建设得到明显促进。已经建成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正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要求建设好移民安置新村。

7、抗灾减灾的能力明显提升。长期居住在深山区的贫困群众,大多数为60或70年代建的旧房,一旦遭遇暴雨洪涝灾害,往往会出现危险,危机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提高农村抗灾减灾能力的重要途径,使群众远离了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在今年的暴雨洪涝灾害面前得到了有效的验证

(二)“十二五”搬迁移民扶贫面临的形势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移民建房补贴标准太低。随着近十年来物价的上涨,群众建房成本不断提高,移民户自筹资金的数量不断增加,负担越来越重。一些特困家庭,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所限,难以实现搬迁。

2、移民集中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亟待完善。许多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移民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移民搬迁入住后的生产、生活。

3、土地调剂难度加大。国家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地方政府在安置点的选择上也存在困难,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去平整山地、荒地

4、移民后续管理扶持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在实现移民“稳得住、富得起”目标上投入不够,目前几乎所有的资金、工作精力都集中在搬迁上,而对于如何通过产业扶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式来帮助移民户增收致富,办法不多。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1、贫困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非常高,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动力。随着扶贫搬迁工程的推进,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这已在贫困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贫困农户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加上近年来大量贫困群众外出打工,不仅开阔了眼界,学到了技术,而且积累了资金,很多已具备了搬迁的能力。广大贫困群众要求搬迁的愿望十分迫切,要求搬迁的人数迅速增加,这是移民搬迁扶贫的强大内在动力。

2、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连续出台,为我们整合资源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前在贫困农村实施的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生态移民、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加快城镇化建设等支农惠农政策,为我们整合资源,加大集中安置点的建设提供了有效途径。

3、各地的安置能力逐步增强,为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级可用财力逐年增加,能够为移民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提供进一步的保障。而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壮大,更为移民“务工经商进城、打工就业进区”创造着越来越多的机会。

4、多年的扶贫移民搬迁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为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无论是组织领导、搬迁方式、安置模式,还是项目管理、后续发展等方面,我们都积累了一些经验,摸索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移民扶贫工作机制,为今后开展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省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为目标,以加快贫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部门扶持和阳光操作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选点、严密组织、全力帮助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贫困群众实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努力改变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移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移民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贫困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动员、说明和组织工作;另一方面,在群众接受搬迁移民后,除了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物资扶持,提供用地保障外,要充分发挥搬迁移民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好新家园,走上脱贫致富路

2、坚持整体搬迁,先难后易,因地制宜,分类安置的原则。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生命财产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及地处边远、贫困状况相对严重、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居住点,优先列入规划并先行实施。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形式。

3、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和安置条件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范围,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搬迁和安置工作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与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相结合,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等不利于长期生存发展的地区,做到一次安置到位,不形成二次搬迁。

4、坚持部门扶持、各级整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原则。移民搬迁扶贫涉及多项工程建设,上级扶贫专项补助资金有限。全县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搬迁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和项目的对口上报工作,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尽量向安置区倾斜。加强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制定长期系统帮扶计划,采取扶持产业发展、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增收渠道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从而保证移民能够“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主要至今仍居住在深山区、自然灾害频发区群众。其居住地水、电、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差,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缺乏,生存环境恶劣;群众就医、就学、行路困难,信息闭塞,缺乏脱贫致富的基本条件;当地人口密度低,扶贫和行政管理成本高。根据调查摸底,全县符合上述条件的搬迁对象分布在7个乡镇17个搬迁点1430户5821人。

2016—2020年拟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1430户、5821人。

(二)搬迁方式

以镇内搬迁为主,分为整体搬迁和分散搬迁。按照先难后易的顺序,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集聚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采取统一建点,集中安置;村内调节,新建移民村安置和集镇安置。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搬迁安置。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住房建设

通过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将地处深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群众整体搬迁出来,逐步完善安置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帮助移民实现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调动移民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并通过有效扶持提高移民的综合发展能力。恢复和保护迁出区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2016—2020年共需搬迁1430户、5821人,按照每户平均120m2的标准计算,共需建房171600 m2。

(二)、配套基础设施

按照安置区与外界道路贯通,并达到山区重丘四级路标准,经统计需修建通村公路56公里;安置区要达到户户通自来水的标准,铺设饮水管道68公里;修建电网35公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85440平方米。

(三)、公共服务设施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规划建设学校及幼儿园2040平方米,建设卫生院所1700平方米,为满足搬迁群众文化娱乐生活需要建设文化室、活动广场等公共设施1700平方米。

(四)、土地整治

搬迁移民安置区改造基本农田2880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520亩,对原有宅基地复耕面积258亩。

(五)、产业发展与就业培训

针对安置区优势资源和市场行情,大力发展柑桔、水稻、蔬菜、药材、西瓜、养鸡、养鱼、养猪等特色产业。共发展种植业9200亩,养殖场、养殖小区、棚圈等基础设施15800平方米。对被迁户的劳动力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一人以上,预计五年内共开展就业培训2170人。

(六)、迁出区的生态恢复。

为改善原迁出区生态环境恶劣,坡陡山高,水土流失严重的现状,迁出区的生态恢复及退房还田258亩。

五、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地方、搬迁群众公共承担。为确保实现5年搬迁移民5821人的工作目标,估算总投资为30327万元,其中:安置住房需资金28600万元,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需资金1231万元,产业发展及就业培训需资金68万元,迁出地生态恢复需资金258万元,其他需资金170万元。

资金筹措: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328.4万元,省级及以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2258.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740万元。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扶贫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县属各有关单位为成员,部署扶贫搬迁安置的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全县各部门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精兵强将,充实工作力量,保证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规划的指导,并把移民搬迁扶贫纳入基本建设管理

把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本规划编制年度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确保规划目标、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把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纳入年度基本建设管理,以安置点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由县扶贫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筹下达安置点住房、道路交通、农田水利、教育卫生、农村电力等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切实解决搬迁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投入问题,共同促进安置点经济社会发展。

(三)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

在组织移民搬迁和开展后期扶持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迁出点移民原有的山林、耕地、水田和房屋必须明确移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退房还田的地方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移民户的合法利益。搬迁后,移民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劳动就业和社区管理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落实移民搬迁过程中各项优惠政策措施

扶贫移民搬迁工作适用《<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赣发[2011]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的通知》(赣办以[2013]23号)文件精神。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制度,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减轻移民负担。

(五)加大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以劳动力转移及科技培训为手段,切实提高移民素质。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术培训平台的优势,优先将移民对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科技培训要适应市场需求,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养业的水平,帮助他们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和帮助移民户从事非农业生产,通过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移民户稳定从事二、三产业。无土安置的,使每个有条件的移民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进城、进园区务工或自主创业,为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问题打下基础。

(六)建立完善安置区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建立和完善移民集中安置小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困难移民群众解决后顾之忧。移民搬迁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优先列入参保对象,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孤寡老人按政策及时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确保移民户充分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七)发展主导产业,加大移民后续帮扶力度

有土安置要作为移民搬迁安置的主要手段,在确保生计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现代农业脱贫致富。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切实搞好集中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将移民群众纳入产业化扶贫范围,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和资金来源,有效地帮助移民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发展农副产业,实现增收致富。扶贫贴息贷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移民户发展生产。

(八)合理规划迁出地的后续发展

结合县域经济整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迁出地后续管理和发展长远规划。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退耕还林政策条件的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提高经济效益。允许迁出地移民原有山林土地依法有偿自愿流转,鼓励大户集中经营,连片开发,形成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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