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16-05-17 13:55:09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鄂政办发〔2016〕2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全省油菜产业提档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调结构、转方式、稳产能、增效益”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以满足城乡居民健康营养消费需求为目标,全力建设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打造在全国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菜籽油品牌,振兴油菜产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和区域特色;坚持生产生态协调,油用为主,多功能开发;坚持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提高耕种收机械作业水平;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尊重农民意愿,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民合理增值收益;坚持全产业链开发,品牌驱动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广泛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保护区域。综合考虑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十三五”时期,在全省推进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重点突出长江、汉江流域主产区,主要包括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的监利县、公安县、松滋市、洪湖市、石首市、江陵县、荆州区、麻城市、黄梅县、浠水县、武穴市、蕲春县、红安县、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县、掇刀区、新洲区、黄陂区、阳新县、大冶市、当阳市、枝江市、宜城市、鄂州市、汉川市、应城市、孝昌县、孝南区、咸安区、赤壁市、巴东县、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35个县(市、区)。
(四)建设目标。突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力争到2020年,保护区35个重点县(市、区)实现“品种双低化、全程机械化、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加工标准化、品牌优质化”,带动全省双低优质油菜籽产能稳定在250万吨左右,为继续保持油菜产量全国第一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五)品种双低化。各地要切实加强双低油菜品种的推广和管理,坚持品种双低化标准不动摇。保护区要加大秋播油菜用种政府采购和统一供种力度,政府采购的种子必须达到双低品质要求,严禁双高、单高油菜种子销售和种植,严防不合格品种进入生产领域。省农业厅及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油菜制种基地、种子企业(门店)、种子市场的监管抽查和产品质量检测。要立足优质安全,鼓励一乡一种、一区一种,做到单种、单收、单储、单加工,实行订单生产和优质优价。力争到2020年,保护区油菜种子双低化率和商品菜籽双低化率均达到100%。
(六)全程机械化。加快适宜机械化新品种、精量播种机、新型配方缓释肥料、化学除草、一促四防、减损机收等关键技术的集成示范,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全程机械化生产。提高油菜品种适机性和机械装备性能,实行翻耕、整地、开沟和种肥药投入综合作业;突破机械收获瓶颈,推广抗倒抗病抗裂角新品种,研究推广催熟技术,大力推广机械收获和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到2020年,保护区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亩用工量从目前的57个减少到1个以内,综合生产成本下降20%以上。
(七)功能多元化。坚持“北麦南油”作物布局,江汉平原和鄂东、鄂南地区要减麦扩油,防范小麦赤霉病风险,推进油菜下水田。利用油菜根系活力强、植株生物学产量高、绿色植被效果好、旅游观光受众广的特性,发展绿肥油菜、饲料油菜、菜用油菜和观光油菜,增加绿色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结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八)服务社会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区35个重点县(市、区)要集成推广粮(棉)油周年高效生产模式和农牧结合高效模式,培植一批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代耕代种代收、季节性流转、烘干储藏等方式发展油菜规模经营和专业化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对双低油菜籽优质优价签订购销合同,稳定产销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菜籽(油)银行”,构建“产业经营共同体”,减少农户分户储藏的霉变损耗,减轻龙头企业原料收购融资压力。发展“互联网+浓香菜籽油”等电商营销模式,打破收储流通环节制约瓶颈。
(九)加工标准化。围绕双低优质化目标,制定低芥酸菜籽油、低硫甙菜粕生产加工标准,规范菜籽生产、加工、储存、流通等各个环节。立足千亿元产业目标,开展双低优质菜籽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推进低芥酸菜籽油提质增效和蛋白、多糖、多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等系列精深产品开发。鼓励大中型企业依托省内原料基地,依靠油菜非转基因优势,拓展省内外低芥酸菜籽油市场。探索适度规模经营和产地初加工融合发展,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加强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初加工产品生产条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浓香菜籽油消费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十)品牌优质化。制定全省低芥酸菜籽油地方标准。突出菜籽油脂肪酸比例适宜、特异营养功能成分高、非转基因、农药残留低等品质优势,评选和推介一批低芥酸菜籽油品牌。做大做强优质菜籽油公共品牌,发展一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实现菜籽油从产量第一到品牌第一的跨越。鼓励企业进超入市、进社区入校园,加强食用植物油健康营养知识的推广普及,引导低芥酸菜籽油消费,带动双低油菜生产。加强食用菜籽油市场监管,强化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督检查,引导低芥酸菜籽油产品优质优价;按照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对应标未标的转基因菜籽油产品,及时向社会通报。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要根据当地实际,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切实把优化生产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强品牌创建和市场监管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整合,出台配套措施,全力确保湖北双低优质油菜这一金字招牌。
(十二)加强技术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技术创新推进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推进产学研结合,重点在品种选育、病虫综防、机械研发、精深加工、品牌创建等方面开展链式协同研究,组装集成绿色增产增效模式,支撑油菜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十三)加强政策扶持。一是中央油料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中,油菜籽折油脂产量的奖励系数由原来的120%提高到130%;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30%以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用于油菜统一供种和技术示范。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油菜适度规模经营和浓香菜籽油产地初加工;对龙头企业精深加工、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创建等实行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政策,对低芥酸菜籽油品牌公共宣传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互联网+浓香菜籽油”电商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缓解企业购销压力,促进加工企业发展。要发挥地方融资担保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油菜籽收购的信贷投放力度,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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