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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湖北省秭归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来源:湖北省政府网2016-05-11 16:28:38

湖北省秭归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易地扶贫搬迁旨在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为切实改变我县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探索创新易地搬迁模式,加快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2174号)和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4】12号)精神,结合秭归县情况,制定秭归县易地扶贫搬迁2016-2020年规划。

一、基本情况

秭归县位于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两岸、三峡工程坝上库首,是世界文化名人屈原故里,是中国著名的脐橙之乡,也是一个集革命老区、三峡库区、边远山区为一体的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国土面积24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6万亩,辖12个乡镇,186个村,7个居委会,总人口38.02万人,农业人口31.27万人。

2015年,预计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4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3.4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4.011亿元。三次产业比为20.4:39.5:40.1。三次产业比显示农业在县域经济中仍占有重要位置。特色农业平稳发展。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9087公顷,粮食产量91941吨;蔬菜种植面积11750公顷,产量332959吨;茶叶采摘面积3639公顷,产量3251吨;生猪出栏57.13万头,存栏48.06万头;柑桔种植面积17065公顷,产量312754吨。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抢抓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和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机遇,围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组织领导、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和工作落实力度,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62万人,使贫困人口下降到7.57万人。一是全面推进片区扶贫攻坚,贫困地区发展后劲增强。二是强力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面貌明显改观。启动实施了48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1119”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使扶贫资金产生了巨大的致富“正能量”。三是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农民增收渠道基本建立。四是着力实施扶贫搬迁,贫困户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综合配套”的原则,实施扶贫搬迁集中建房,大力推进农村村庄建设,为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探索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规划情况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和以群众脱贫致富为重点,以根本改善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采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和部分搬迁、分散安置相综合的措施,科学布局、统一规划。积极引导相关涉农项目统筹推进,着力提高生产生活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2、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易地扶贫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必须尊重群众意愿,自愿申报。县、乡(镇)政府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尊重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立足资源条件、人口承载能力和城乡统筹,突出区域特色,优化配置资源,合理确定安置方式。整合力量建设带动示范强的居民区。

——突出重点,循序渐近。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科学编制实施规划,优化完善安置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时序。

——整合资源,自力更生。各级政府加大相关资源的整合和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发展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

(二)搬迁对象

 1、贫困户和贫困村为重点:指标向贫困户(贫困户比例原则上达到60%以上)和贫困村倾斜(45个贫困村)。

 2、侧重居民点建设:对有条件建居民点的围绕县委、政府产业发展方向(两果两叶等产业已经成规模和旅游产业正在发展中的区域)。

3、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协,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居住在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深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区等的贫困人口,亟需避险搬迁的人口。

(三)搬迁方式

我县山大人稀,村内交通、信息、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等条件和环境差异很大,加之整村搬迁生产资料调整困难,因此,原则全部采用以自然村落为单元部分迁出的方式。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由乡镇结合乡镇总体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一是集中安置:村统一建居民点,农户按照统一规划在居民点建房。二是依托城镇安置: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向县城、乡镇集镇、农村小集镇搬迁安置。三是插花安置:鼓励农户在村内、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自行协商或投亲靠友安置。四是积极探索跨区域安置、资源置换安置和依托城镇、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基地安置和投亲靠友等模式。

(五)主要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1、实施目标

规划搬迁1195户、4095人,高标准建设25个集中安置点,高质量建设基本农田和产业基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改善搬迁户的生存发展环境,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2、搬迁任务

2016——2020年拟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4095人。

2015年至2016年计划搬迁287户、1000人;

2016年至2017年计划搬迁400户、1380人;

2017年至2018年计划搬迁92户、332人;

2018至2019年计划搬迁268户、931人;

2011年至2020年计划搬迁148户、452人。

每个年度建设任务计划由当年和第二年两年实施完成。

3、主要建设内容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田水利建设。25个规划点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3670亩,新建蓄水池60口9600立方米、架引水管道57080米。

产业项目建设。发展和改造柑桔园600亩,发展茶园100亩,核桃园改造1000亩,周坪村配套发展旅游产业。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居民点道路19.33公里;排污管道工程10公里;建设房屋133800平方米,文化广场4处2050平方米。

能源项目建设。新建沼气池30口;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电力设施完善2个台区,线路4800米。

——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规划集中安置区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出门打工需求,安排产业项目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确保搬迁农户有长期发展的项目和稳定的增收渠道。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迁出区域将鼓励农户种草植树,建设经济林和生态防护林,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政策。对地质灾害区域给予相应的治理工程,减少坍山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做好安置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

(六)资金筹措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地方、搬迁群众共同承担。项目总投资12204万元。其中:申报中央补助性投资245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1%,地方配套投资142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1.8%,搬迁群众自筹资金831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8.1%。

国家按搬迁人口人平投资6000元,考虑到当前物价水平和搬迁户实际需求,鼓励贫困地区困难家庭易地搬迁,加快生态建设,建议国家将人平投资标准提高到8000-10000元,同时,省政府按人均中央补助投资30%的比例予以配套。搬迁群众视家庭收入状况,适当承担部分住房和基本生活设施建设费用。县乡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规划,以安置区建设方案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改善整体发展环境、开发特色优质资源、增强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目标,协调各类扶贫资金和相关资金支持安置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

(七)工程管理

1、资金使用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的住房以及安置区基本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能源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公共设施。

地方配套资金统筹用于后续产业的发展及鳏寡孤独、五保等特殊困难户的安置问题。

农户自筹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建设资金缺口和生产性设备购置、运输工具等。

2、投资计划管理

全县按照每年申报3个储备项目的要求,建立了秭归县2016—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库,共计15个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原则按项目库的安排选取。县和乡镇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开展实地调查、安置条件摸底,落实安置用地和地方配套资金。将前期条件完备了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审查。接到国家投资规模计划后,按照规模并迅速组织实施方案的编制,报省审查后组织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计划内容,如确需调整或变更,按程序报备。

3、项目实施管理

县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协调、进度、质量、资金、档案等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稽察检查工作力度,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及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同时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秭归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办、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保局、畜牧局等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办公室负责项目相关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2、整合资源,规范运行

农村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的成败,主要是土地政策和资金的整合问题,整合资源才能统筹兼顾,统一设计、统一组织、统一调度,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加大项目配套资金的争取力度,使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形成最大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中央、省、社会和农户等多个层次的筹资渠道;二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投资范围;三是积极捆绑、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四是争取大中企业和社会团体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事业;五是动员农户筹措资金,积极投入搬迁建设。同时建议中央财政适当提高投资标准,省政府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纳入省财政预算投资范围,按人平不低于中央预算30%的比例给予配套。

3、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一是建好项目库。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建好易地搬迁项目“十三五”项目库。二是严把项目立项关。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筛选投资额度适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扶贫效益比较大的项目作为年度投资项目。三是本着轻重缓急和中心任务,合理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四是严格项目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业主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待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组织实施,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投资最省。五是严格实行“四制”管理。对单项投资大、且符合项目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

4、合理编制实施方案

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秭归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组织专人在完成项目地址、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受益农户。切实把项目规划设计落实到具体的地点方位上,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落实到项目受益人身上。

5、加强培植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保障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要加大财政资金和其它资金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柑桔、茶叶、烤烟、高山蔬菜、畜禽养殖等农业产业的建设力度,要让这些支柱产业变强、链条变长、效益更高。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外出务工、创业;同时利用返乡创业政策机遇,鼓励县籍在外的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型农业产业等项目,兴建一批“农家乐”、特色农庄、新兴园区,扩大就业门路,促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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