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在租赁的土地上盖房如何缴纳房产税?

在租赁的土地上盖房如何缴纳房产税?

来源:互联网2016-04-28 12:25:35

问:在租赁的土地上盖房自用,如何计算房产算?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0/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J 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依据上述规定,按会计制度规定在租赁的土地上建房,账面房产原值不包括租赁的土地价款。但部分省市作出如下不同的规定,仅供参考:

参照《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财税[ 2010]121号文件第3条政策相关口径的通知》(常地税一便函[2011] 10号)规定,对租人、借入他人土地建房,且不作土地使用权核算的,不需要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规定,纳税人鲁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人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上述租金以合同

约定的总金额为准。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