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16-03-18 14:07:06
潼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潼南县及22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潼南府文〔2014〕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潼南县及22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潼南县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261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规划目标调整为4285.1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4142.3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目标调整为2991.95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划目标调整为4529.52公顷,其余规划目标维持原规划不变。
三、你县要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并将本次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各项指标落实的村、社和地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潼南县及22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
潼南县及22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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