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6-11 15:15:41
今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弼时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弼政发〔2024〕21号),除已种油菜的水田外,107国道、湘慧线、高铁沿线、县道、镇主干道、任弼时纪念馆周边、小田改大田区域全部种植早、晚稻的,市政府、镇政府有奖励。那么,2024年湖南汨罗市弼时镇粮食奖励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湖南汨罗市弼时镇粮食奖励政策
1、市政府奖励
(1)对水稻集中育秧实行分季补贴,其中早稻集中育秧补贴是40元/亩,晚稻集中育秧补贴40元/亩,手抛秧面积现场复核认定。
(2)对水稻机插机抛作业实行差异化补贴,以有效解决机插机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机抛作业补贴50元/亩(每季),机插作业实行分段补贴(其中早稻作业补贴42元/亩、中稻作业补贴42元/亩、晚稻作业补贴42元/亩),机插机抛育秧面积及作业面积依据北斗终端数据确定(其中早稻机插作业时间截止4月30日)。
(3)对适当规模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种粮补贴,补贴标准为早晚两季70元/亩,取消一季稻(再生稻属于一季稻)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4)加大“早专晚优”双季稻生产样版区支持力度,实行累加补贴。
2、镇政府奖励
(1)镇政府对样方村双季稻种植进行奖励。对样方村晚稻育秧补贴60元/亩,以市农业局现场核验面积为准。
(2)对双季稻种植推进有力的村进行奖励(以市农业局晚稻集中育秧验收面积为准)。按确权面积完成任务93%以上的村奖励20万元/村;完成任务80%以上的村奖励5万元/村;完成任务70%以上的村奖励3万元/村。
(3)对本年度土地流转工作推进得力、程序合规、真实流转、并在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办证的村进行奖励。4月30日前,办证率达确权面积95%以上的村奖励5万元/村;完成确权面积80%以上的村奖励3万元/村;完成确权面积70%以上的村奖励2万元/村。
(4)对双季稻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每户奖励10000元。对双季稻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大户,每户奖励5000元。
(5)鼓励大户购买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提升种粮大户的积极性。
以上是对2024年湖南汨罗市弼时镇粮食奖励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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