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4-16 16:51:31
今日,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核镇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穗南榄府规字〔2024〕1号),支持土地流转奖励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那么,2024年广东广州南沙区榄核镇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广东广州南沙区榄核镇土地流转奖励政策
1、奖励对象
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土地交由村集体统一流转、集约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流转期5年以上的村集体和经营主体(流入方)。
2、奖励条件
(1)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在本办法有效期内。
(2)流转的土地应当由村集体集中经营,或村集体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对外发包。
(3)经营主体(流入方)应当是土地实际使用方。
(4)流转土地的使用应当合法合规,且用于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比例不低于80%。
3、奖励标准
镇财政按流转面积奖励村集体工作经费100元/亩/年,奖励经营主体(流入方)300元/亩/年。
4、申请程序
(1)组织申报:由村集体统一申报,并引导经营主体(流入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时间:每年10月15日前汇总各村土地流转情况。
(3)组织核实:①如流转的土地有同步申请上级财政补助,按照上级核定的流转面积,由镇财政予以核发奖励;②如流转的土地不申请上级财政补助,按土地发包面积核发奖励。
(4)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奖励发放工作。
二、榄核镇创建品牌奖励
1、奖励对象
(1)新获评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2)新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
2、奖励条件
应当是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获评的经营主体,具体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公布的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名单为准。
3、奖励标准
(1)新获评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新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
4、奖励程序
(1)组织申报: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
(2)申报时间:经营主体被评定为农业龙头企业后,产品新获评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后。
(3)组织核实:根据评定的证书材料核发奖励。
(4)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奖励发放工作。
以上是对2024年广东广州南沙区榄核镇土地流转奖励政策的介绍,其中,奖励经营主体(流入方)3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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