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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计划:补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1-16 10:29:40

近日,雄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表示雄县部分村镇的土地将征收,并给予相关的补偿,那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

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13个村的土地,具体涉及大芦昝村、孙村、杨庄村、北大阳村、大阴村等村。

地块一:大芦昝村

拟征收大芦昝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村北部(东至小芦昝村),用于昝岗北部产业园区(信息园+空天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拟征收土地约1.35公顷,其中:农用地约1.17公顷、建设用地约0.18公顷。

地块二:孙村

拟征收孙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东南部(东至杨庄村、南至北大阳村、西至R1线),用于昝岗车辆基地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土地约1.26公顷,其中:农用地约1.26公顷。

地块三:杨庄村

拟征收杨庄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村南部(东至昝板路、南至R1线、西至孙村),拟征收你村土地约5.30公顷,其中:农用地约3.88公顷、建设用地约1.42公顷。

地块四:北大阳村

拟征收北大阳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R1线东侧,南至孙村、北至孙村,拟征收你村土地约0.18公顷,其中:农用地约0.18公顷。

地块五:大阴村

拟征收大阴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西南部(东至雄商高铁、西至一铺南村、北至大广高速白洋淀支线),拟征收你村土地约1.26公顷,其中:农用地约1.26公顷。

地块六:角口村

拟征收角口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西北部的土地,拟征收你村土地约0.59公顷,其中:农用地约0.59公顷。

地块七:西里长村

拟征收西里长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赵王新河附近,南至马召村、北至王家房村,拟征收你村土地约3.55公顷,其中:农用地约3.55公顷。

地块八:一铺南村

拟征收一铺南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大清河附近(南至大堤、北至大清河),拟征收你村土地约1.13公顷,其中:农用地约1.13公顷。

地块九:昝南村

拟征收昝南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固雄线南侧,南至李林庄村、北至小四方村,拟征收你村土地约0.28公顷,其中:农用地约0.28公顷。

地块十:昝家巷村

拟征收昝家巷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村北部(东至大四方村、北至芦光寺村界),拟征收你村土地约2.90公顷,其中:农用地约2.80公顷、建设用地约0.10公顷。

地块十一:庞临河村

拟征收庞临河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西北部的土地,拟征收你村土地约0.01公顷,其中:农用地约0.01公顷。

地块十二:大临河村

拟征收大临河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东至小白河、南至庞临河村、西至三冢村),拟征收你村土地约3.36公顷,其中:农用地约3.36公顷。

地块十三:小临河村

拟征收小临河村村域内土地,具体位于(东至106国道、西至小白河),拟征收你村土地约7.82公顷,其中:农用地约6.18公顷、建设用地约1.64公顷。

二、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土地补偿

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被征地村集体土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征收的,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集体按时征收奖。

经认定的宅基地,给予每处宅基地20万元的综合补偿,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处宅基地给予5万元的补助及奖励。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在县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剩余综合地价补偿、按时征收奖和其他集体资产,在整村征迁实施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平均分配。其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集体福利包括:除家庭联产承包土地、自留地、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金和归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外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具体资金补偿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新区支付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和清单,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青苗补偿;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在实施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时,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安置房建筑面积扣除宅基地上房屋的相应面积后,对剩余部分房屋评估补偿;房屋面积不足扣除的,按实有面积扣除。宅基地上部分房屋用作生产、经营的,按房屋建筑总面积的10%认定。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停产停业、搬迁过渡综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

征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用的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及附属物,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腾退交地、交房的,按照土地补偿和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补偿总金额的10%给予停产停业搬迁补助。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腾退交地、交房的企业,按照土地补偿和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补偿总金额的5%给予奖励。

坟墓迁移按照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安置补助

涉及土地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货币补偿,并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群众纳入新区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扶持、创业扶持、教育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救济等民生保障体系。

涉及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的,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给予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

安置对象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选择住房安置的,每个安置对象给予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房,同时每个安置对象可自愿按7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建筑面积最多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安置房。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给予物业费、电梯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5年,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套安置房,以租赁的形式提供一个车位和一个储藏室的使用权。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每个安置对象50平方米,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给予货币补偿。未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但户籍或原籍在本村、在本村连续生活居住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宅基地的,每处宅基地可以按7000元/平方米认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

安置对象自行解决周转过渡用房的,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给予补助,自签订合同且搬迁腾退之日起执行。每人每个取暖季发放1300元取暖补助。

总结:2024河北保定雄县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13个村的土地,具体涉及大芦昝村、孙村、杨庄村、北大阳村等13个村,补偿有土地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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