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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和河北保定这些地方要征地了!每亩最高补偿标准22万

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08-25 11:59:46

最近,广东省阳江市河北省保定市这些地方要征地了!其中,保定每亩最高补偿标准达到22万!快来看看是哪些地方吧!

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阳府告〔2017〕34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7〕401号文批准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城东街奕垌经济联合社、奕垌村外村、佘屋、李屋、中对坑、里村、果子园、新村、冯屋寨、那良、合岗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4.7460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2016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区城东街奕垌经济联合社、奕垌村外村、佘屋、李屋、中对坑、里村、果子园、新村、冯屋寨、那良、合岗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地段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江城区城东街奕垌经济联合社、奕垌村外村、佘屋、李屋、中对坑、里村、果子园、新村、冯屋寨、那良、合岗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14.7460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耕地75.60万元/公顷、园地58.15万元/公顷、林地28.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78.4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5.6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城东街道奕垌村民委员会、随垌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七、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7〕40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阳府告〔2017〕35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7〕335号批准我市征收位于阳东区东平镇允泊、大澳渔委经济联合社,允泊村平堤、东北、东海、泥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28.8128公顷,作为阳江市阳东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东区东平镇允泊、大澳渔委经济联合社,允泊村平堤、东北、东海、泥沃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东区东平镇允泊、大澳渔委经济联合社,允泊村平堤、东北、东海、泥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28.8128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其中,建设用地57.2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阳东区东平镇允泊、大澳渔委经济联合社、允泊村平堤、东北、东海、泥沃经济合作社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七、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7〕33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莲池区杨庄乡大阳东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你村东至大阳东街村地、南至大阳东街村道路、西至大阳东街村建设用地、北至大阳东街村地,面积约为2.1996公顷(约合32.994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330万元(每亩约合22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3日

另:从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8月至今,保定市连征19宗土地,其中13宗位于满城区。根据区片价标准,其中最高补偿标准每亩22万元,最低标准每亩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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