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假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将被严查。
根据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通知同时明确,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