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12日国新办举行的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每年查处违法案件20多万件,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查办的违法案件有14万件。”孙梅君说,“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各地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违法成本较低、法律威慑作用还是不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孙梅君介绍,《条例》按照“最严格监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
一是严控源头风险。《条例》增设了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强化了进口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进口商的责任义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