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建成运行后,仓储物流、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要全部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其他用途的土地要按规定纳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公平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由市、县(市)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规划、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方案,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集体研究确定拍卖、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及竞买保证金数额。拍卖、挂牌的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在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对底价予以保密。
出让公告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应变更,因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重大变动确需变更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拍卖、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拍卖、挂牌时间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