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利用
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复杂,土地资源类型多样,经过几千年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各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其中,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一般分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镇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矿、盐场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积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且东南部是全国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区,耕地约占全国的90%,土地垦殖指数较高;西北部以牧业用地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干旱、干旱地区,垦殖指数较低。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土地,都需遵循土地资源利用法律,科学合理地制定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年度计划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使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衔接。
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加快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土地资源改革的关键期。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重”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
京政发〔2016〕41号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要求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五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始终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重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要求,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十二五”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完成,保障和支撑了首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施行
为加强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沿线区域经济发展。2016年11月23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蓝海华对制定的《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蓝海华首先介绍了《办法》的有关内容,2016年10月18日,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共26条,借鉴其他城市的相关开发经验,主要对土地规划控制范围、土地开发核心区和特定区的设置、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综合开发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沿线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归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重点明确了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划控制范围,确定将轨道交通规划线路两侧各1000米内的土地,以及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用于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和发展的其他土地纳入轨道交通规划控制范围。同时还规定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停车场、车站、区间及其用地红线外200米区域内为轨道交通土地开发利用核心区,200米至规划控制的1000米区域范围内为土地开发特定区。《办法》还明确核心区由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建设,特定区区市政府负责规划建设,以及核心区、特定区规划编制程序要求。
2017年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0月18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2017年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农业发展更是获得了更大的空间。我国农业生产的实质是人们对以农村土地资源为重点的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是事实。因此,土地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 可耕地资源减少,后备资源不足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用地规模不断增大,非农建设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原因致使耕地资源有所减少;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更加剧了耕地数量的不足且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农用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少,分布零散且大多分布在水土光照等条件不好的地方,所以想要开发利用不仅难度大,资金也要投入多。甚至采取大规模开垦进行农业种植的时候会引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2014年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宜宾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宜宾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国务院对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保护耕地压力巨大,保障发展形势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因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是我市紧扣“两大目标”、构建“三个中心”、打造“六大基地”、实施“五大战略”的必然选择,对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昭化区三抓推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1)抓好土地资产营运。严格供地程序,加快巨石温泉大酒店、红岩造船厂等项目供地,做到经营性用地100%招拍挂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100%拍卖出让。
(2)抓旧城区改造。加快旧城区改造,加快城区交警队地块棚户区改造、青梅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3)抓小宗地拍卖。盘活乡镇土地资源,加大对卫子等乡镇小宗地的拍卖力度,将土地资源转化资本用于乡镇场镇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截止目前,该区挂牌共出让土地19宗,实现土地收益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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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严防企业“圈地”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新华社合肥
分期建设项目,施行分期供地;久未开工项目,收回土地、没收保证金……记者近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天长等地采访了解到,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防企业“圈地”,这些地方采取了上述措施。
在马鞍山市,分期供地制度成为企业圈地的“克星”。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开兴说,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和建设速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第一期土地供应一般不超过100亩,以防企业圈地。
与此同时,马鞍山还实行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收取起始价款5%的保证金,工业类项目减半执行。根据规定,企业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返还80%的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返还剩余20%的保证金。
安徽多地严防企业“圈地”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来源:财经网
分期建设项目,施行分期供地;久未开工项目,收回土地、没收保证金……记者近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天长等地采访了解到,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防企业“圈地”,这些地方采取了上述措施。
在马鞍山市,分期供地制度成为企业圈地的“克星”。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开兴说,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和建设速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第一期土地供应一般不超过100亩,以防企业圈地。
与此同时,马鞍山还实行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收取起始价款5%的保证金,工业类项目减半执行。根据规定,企业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返还80%的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返还剩余20%的保证金。
温州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出台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