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
小城镇在我国是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通用名词,但我国对小城镇概念的运用很不规范,因而在我国对小城镇概念的覆盖范围,无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者,往往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小城镇,它介于城乡之间,地位特殊。归纳起来,不同的学科对小城镇概念的理解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我国狭义上的小城镇是指除设市以外的建制镇,包括县城。这一概念,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法定含义。建制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的中心。
休闲食品加盟一年能赚多少钱?开在小城镇可行吗?如何经营?
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休闲食品的种类和品质,更多的创业人选择了休闲食品加盟,投入低回报高,那休闲食品加盟一年能赚多少钱?
开店利润分析
要分析利润,咱们得先分析成本,而开店的成本包括品牌加盟费、品牌使用费(大品牌都有,小品牌或许豁免)、合同保证金、店面租金、装修费、进货成本、扶持费用(设计管理费用等,根据不同品牌,有些是不收取的)等,而这些费用加起来,一年的成本最起码是10-20万。以一家60平米的商铺来说,一年租金在5万左右,品牌加盟代理费用在2-5万,装修费用1-2万,进货成本5-10万,多项费用加起来大多在十几万元左右。
大多数零食的毛利在40%-45%之间,零食店的具体利润还要在这基础上除去店面租金、电费、人工费,所以每家店的利润都不同。
陕西省2018《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近日,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改革,把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成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成为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明确,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聚集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力求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精而美,机制灵活,要素聚合。特色小城镇是拥有一定人口经济规模、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的行政建制镇,成为农民进镇创业,城乡融合发展,产城人文共建,传承特色文化的示范样板,力求功能全、产业强、环境美,服务好,扩权强镇,提质增效。要突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打造鲜明特色。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重点围绕产业特色突出、建筑风格显著、文化特色鲜明、市场特色灵活的目标,不断挖掘差异性,培育独特性,找准特色,定位特色,发展特色,放大特色,凸显特色,打造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外形,沉淀小镇独特文化标识和小镇精神。二是推进“三生”融合。立足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特色小镇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一镇一风格”。要增强服务功能,注意保护小镇的历史文化遗迹遗产,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间,防止整体迁出。要注意保护特色景观资源,将美丽的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三是拓宽资金渠道。创新特色小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资金投入模式。四是引领人居环境。率先在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推进全镇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镇”“美丽乡村”,使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成为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示范样板。五是加快机制创新。将小城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赋予镇级。允许镇级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和管理扁平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适度调剂人员编制,采取上挂下派等解决急需人才。
内蒙古特色小镇政策:提出五项要求落实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附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规范了全国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等四厅局联合转发了《意见》,并提出五项落实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内涵。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空间类型分为“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特色小城镇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
二要有效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因势利导,形态多样。坚决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要有高起点的规划、鲜明的主导产业、明确的建设主体、一定的投资规模,并有效推进“三生融合”。
四部委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12月4日,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各地区应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各地区要注重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
附原文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杭州塘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塘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需要,余杭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塘栖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落户小城镇能够保留承包地?有法律依据吗?
户口转出农村,也就是说已经是城镇户口,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保留承包地吗?通常来说,既然是城镇户口,当然就不能再保留承包地了。但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落户“小城镇”。
落户小城镇能保留承包地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而根据官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该法律条文中的“小城镇”,包括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城镇化过程更为健康有序,避免人口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同时有利于乡镇经济发展,扩大内需。
2016浙江《关于支持推进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支持推进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六个方面支持整治行动。浙江省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省1191个乡镇(部分街道)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各地要以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两规合一”工作机制。对小城镇建成范围内建设用地全面调查摸底,理清存量建设用地闲置低效错配现状,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用地需求,把握城乡统筹发展趋势,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局部修改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重点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等民生项目用地空间,有序调配城镇拓展边界内外的建设用地和耕地,着力优化工业生产用地和居住生活用地功能分区和结构,有效化解城镇建设用地分散无序和农用地耕地碎片化现象,在镇域层面上形成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分区明晰、结构合理、规模集聚的空间布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建村[2016]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切实推进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西藏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西藏很少有喧嚣,四处洋溢着静逸的味道。西藏自治区为贯彻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发展的模式,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步伐,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自治区决定开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以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按照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集约节约、宜居宜业宜游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创建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特色示范小城镇,为提高我区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供示范,为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
河北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名单的通知
冀建村〔2016〕1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确定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元氏县殷村镇等100个镇为全省重点培育的特色小城镇,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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