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下发的《2018年牡丹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我市将分6个阶段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其中,3月底前要建立经济合作社会计账目,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股所有,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根据《方案》,从今年3月开始至11月底,各地农村要按照产权改革准备、清产核资和权属界定、成员身份确认和劳龄认定、股份设置和股份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及股份管理、总结验收6个阶段,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在3月底前,改制单位要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搞好培训,并在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