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青岛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表示自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的细则基本条件由5项调整为4项,取消了学历要求,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由3年减为1年,进一步降低积分落户门槛,扩大覆盖人群。
青岛市积分落户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上一轮政策已于2017年底到期。3年间共有4889人取得落户资格,带动1万多人落户青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政发〔2018〕13号)发布,新户籍制度在大幅放宽人才落户准入门槛的同时,继续保留积分落户政策。为做好新户籍制度积分落户办法实施,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采取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在青岛市稳定居住、稳定就业但学历、技能水平较低的外来人员提供落户渠道,是满足人才落户多元化需求的人才政策,也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难的民生政策,以鼓励各类人才来青就业创业。
明确了落户申报办理程序
《细则》对新户籍制度《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进行具体细化,详细明确了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和申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