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下简称两部)共同研究提出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细化了推进划定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两部以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等为基础,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106个重点城市周边(原则上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面积、质量等别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初步任务。初步任务以城市为单位形成电子图形数据,随本通知下发数据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