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和创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目前,各地对于就业创业也有相应的补贴,但是想要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及相应补贴的话,就必须按规定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沐川县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沐川县始终把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落实政策与完善体系并举、新增就业与稳定就业并重,出台了《沐川县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提高就业创业规模和质量。全面落实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融资信贷等扶持创业政策,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优化创业环境,调动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
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3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发〔2015〕18号)精神,为充分利用好农民工的人力、财力、信息、技术资源,最大限度激活劳务收入闲置资金,引导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就业创业,促进我县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开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特制定沐川县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贵阳市市出台了《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成功创业,吸纳更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文如下:
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筑府办函〔2015〕103号
为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和陈敏尔省长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促进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更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特制定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河南省2016年推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搭建新型载体,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激发主体活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全省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以创新引领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贵州省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2015年发)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新常态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我省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通过引导和扶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2015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含3年)以上,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职称时,免职称外语考试;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相关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10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揽子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坚持就业优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作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导向,加大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力度,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建立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对依法参保缴费、采取有效措施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2015安徽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宏观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2015《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8月26日,沈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提出了50条实施意见,对多个类别和方向的就业创业行为提供支持。
实施意见中的“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计划”颇受关注,该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租房补贴,以解决创业人才的住房问题。购房补贴规定中,对于顶尖人才,将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杰出人才可领取5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领军人才可获30-50万元。租房补贴规定中,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学士在25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相关证明便可领取相应额度的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领取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实施意见中还包括对部分类别企业、事业的收费减免政策。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沈阳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类别除外),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015《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各项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发展改革部门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税、金融、经济和信息化、服务业等部门,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和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在研究出台改革发展、财税金融、产业调整、贸易交流、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政策对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集中失业风险、社会保障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影响。在安排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业委、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等配合)
2015年江苏《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90号),对做好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该《实施意见》是我省实施新一轮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的指导性文件。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实施意见》提出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推动扩大就业与提升质量并重、创业带动与促进就业并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
《实施意见》在明确指导思想、未来5年工作目标的基础上,聚焦促进就业稳定增长、积极推进大众创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三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就业、企业吸纳就业、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扶持政策和创新举措。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要求着力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推进创业载体建设,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落实创业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创业,营造大众创业氛围。在统筹重点群体就业方面,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要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完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稳定用工。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面,要求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在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方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奖惩,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统计监测,注重舆论引导。
《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为进一步充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持就业局势长期稳定提供坚实保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于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前,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分六部分共30条,包括深入实施就业战略、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内容。
《意见》中提出,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
亮点一:员工稳定有企业补贴 裁员应制定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