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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贵阳市政府网2016-07-25 15:33:11

贵阳市市出台了《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促进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成功创业,吸纳更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文如下:

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筑府办函〔2015〕103号

为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和陈敏尔省长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促进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更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特制定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一、依托产业大发展,进一步扩大就业

(一)依托大数据产业发展,实现就近就业。紧扣大数据产业发展,超前谋划,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产业,根据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产业在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加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增劳动力的培训,最大限度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依托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紧扣省委提出的“两加一推”主基调,围绕“5个100工程”、中关村科技园等重大平台载体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工业园区就业创业服务“六进园区”工作,征集一批含金量较高、吸引力较强的就业岗位,有效地发挥工业园区企业在稳定就业、吸纳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工收入的重要作用,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10万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依托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全省“5个100工程”和贵阳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就业信息采集、用工服务、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政策落实等进园区活动,积极做好对我市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用工单位就业岗位的跟踪、调查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地区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到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鼓励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优先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对被评为贵阳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非公有制劳动关系和谐诚信企业的,或连续三年无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在两年有效期内、承建政府工程和重点项目,承诺吸纳使用30%以上本地农村劳动力,并执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免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引导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一)加强创业项目征集和推介。针对农民返乡创业的需求和实际,进一步加大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力度。完善市场化创业项目工作机制,鼓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筑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开发征集创业项目。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业项目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242号),经专家组评估认定纳入贵阳市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按每个项目1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项目开发征集单位一次性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各区(市、县)要发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作用,提供平台,积极组织,帮助有创业意愿和经创业培训合格的城乡劳动者对接和选择创业项目,订立《创业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项目,给予项目征集机构每个项目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吸纳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3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wq(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现有场地资源,通过改造、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培育扶持10个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创业孵化基地,出台《贵阳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大力提升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运作水平,对达到认定标准并授牌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孵化(创业)平台运行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孵化(创业)平台运行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在每年考核时持续达标的,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和5万元的持续达标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依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及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推动更多的“技术型”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增强农民创业意识,提升农民创业能力”为目的,采取“创业知识培训先行、后续支持服务紧跟”的模式,确保已创业或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通过创业培训树立创业意识、增强创业理念、提高创业能力,掌握创业技巧,减少创业风险。培训结束后,提供专家指导、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应的后续支持服务,对参加培训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智力和服务的“双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提升创业服务帮扶水平。依托创业孵化园和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模拟运作、孵化培训等公共服务,并积极引入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创业引进专业的法律、会计等机构,搭建相关咨询服务平台。不断扩大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行业专家等组成的创业指导志愿团队,每年组织创业讲座、创业沙龙等“创业帮”活动不少于20场。各区〔市、县〕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起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五)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根据《贵阳市农民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申领办法》、《关于落实一次性自主创业奖励和自主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筑人社通〔2014〕140号),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3000元的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奖励,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4000元的一次性自主创业奖励和300元/月的场租补贴,并享受领取场租补贴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办微型企业符合扶持条件的,可申请享受“3个20万元”微型企业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六)培育一批返乡创业之星。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并出台《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及管理的意见(暂行)》,一是用于发放3000元/人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二是用于评选表彰“农民返乡创业之星”,对象是创业规模较大、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带动示范作用较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三是对认定并授牌的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或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达到标准的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四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专题讲座等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七)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依托我市发展大数据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贵阳市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农村电子商务环境,整合商务、农委、工信、发改、供销社、气象、税务、工商、金融办等部门资源和资金,对借助淘宝网、京东网、一号店、省农经网、贵州电商云、贵阳现代农业大数据交易中心等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的返乡农民工给予项目支持和贷款支持,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2015年实现200名农村电商从业人员,2016年至2020年,每年新增400名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到2020年实现2200名农村电商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技能素质提升,进一步稳定就业

(一)统筹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以“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载体,统筹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各区(市、县)、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和资金额度,统筹利用人社、教育、农业、科技、住建以及工青妇等部门和组织的职业培训资源,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大数据产业、支柱产业、生态产业、重点行业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优先安排本地45周岁以下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由政府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培训、适岗提升。落实《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个人补贴暂行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素质就业。加强以大数据产业培训为重点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外包和呼叫中心产业企业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通过企业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以基本技能、操作规程、企业文化以及从业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对企业在岗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农村青年劳动力职业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以及我省实施的教育“9+3”政策计划中职免费政策。鼓励支持农村青年报读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着力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面向本地青年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推行学分制制度,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实施农民工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40周岁以下农民工,可免试就读技工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专项培训工程。农委和扶贫部门要围绕结构调整主线,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阳光工程”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雨露计划”要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1户1人”三年计划,组织实施十大扶贫产业普训、十大扶贫产业技术骨干培训(含创业培训)、民族民间技艺培训、企业“招工一培训一就业”“三位一体”培训、培训创新示范项目等各类雨露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支持就业创业

(一)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农业、技改、中小企业、就业再就业等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创业项目,按相关规定享受担保和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

(二)加大农村劳动力信贷扶持力度。农村劳动力创业,符合《贵阳市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可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全面开展创建诚信农民建设活动,加快信用社区(信用村)建设,信用社区(信用村)农村劳动力申请贷款,可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

(三)完善相关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返乡创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的,优先纳入扶贫金融合作项目贷款支持对象,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达到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优先认定为扶贫龙头企业,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就业

(一)加大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依托基层平台,开展“两个四送”,将就业“政策、岗位、培训和服务”送到“乡镇、村、企业和工地”,有效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做好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市、县)配合,根据援助对象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就业服务援助、技能培训援助、自主创业援助和其他有效援助措施,努力促进每户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确保全市“零转移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每年春节后农民工返乡高峰期,采取市与区(市、县)联动,开展一系列“返乡黔籍人才专场招聘会”,每年组织招聘单位到长三角、珠三角等黔籍人才集中地举办“吸引黔籍技能人才回乡就业创业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类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结合服务对象特点,全面深入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发挥“人力资源信息港”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信息港”,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管理,在内需设计上及时更新、丰富就业服务内容,使“人力资源信息港”发挥应有实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五)简化审批程序。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部门要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建立开业和立项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六)帮助解决人才引进和用工问题。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在人才引进、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政府奖励等方面,与其他各类企业实行同等政策,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七)全面落实相关待遇。妥善安排返乡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返乡就业农民工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加强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监管,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保障符合条件的无法追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无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农民工职业病患者享受相应的生活和医疗待遇;将患病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返乡就业农民工及时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审批。返乡就业农民工在城区内企业重新实现就业的,由所在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将住房出租给返乡就业农民工,符合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对吸纳返乡就业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可根据住房需求,在企业自有生活用地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建设职工住房,或由企业统一为返乡就业人员承租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企业在自有生活用地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建设的职工住房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八)全面推进基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区(市、县)要依托本地政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立健全各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精神文化等方面开展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六、规范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规范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相结合制度,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整合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工作,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强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手段,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优化受理立案程序,提高仲裁效率。完善“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系统,方便农民工咨询、举报和投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总工会)

七、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落实责任

(一)健全机构。成立贵阳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潘红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就业与服务业技能开发中心主任刘锡秋、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韩雪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推进工作的计划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2015年引导3.23万名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投入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400万元,重点扶持农民工创业小老板不少于1000户。新建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孵化园4个。2016年至2020年,每年引导3万名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和支持4000名农村劳动力创业,其中吸引2500人返乡创业,扶持农民工创业小老板不少于1000户,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成功创业,吸纳更多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顺应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把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纳入目标管理,由各级政府与有关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安排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和比例,并抓好督查落实、实行奖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市、县),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大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民工创业就业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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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雁归援助行动”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贵阳市启动“雁归援助行动”计划,着力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目前,已有8家返乡农民工示范企业共获得335万元贴息贷款支持。

据了解,此次援助行动由贵阳市总工会组织实施,旨在培育一批素质高、能力强并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发挥作用的创业示范企业。凡办理工商登记、有一定产业基础,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农村户籍人员创办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工会报名申请。一旦获批,企业可获得创业补助、小额贴息贷款、创业扶持政策协助等支持。

贵阳“雁归援助行动”计划到年底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企业30家,带动就业2000人,发放贷款900万元,落实贴息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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