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种粮大户(含种粮家庭农场,下同)补贴面积核定和资金发放工作,提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对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根据要求,潍坊诸城市开始了2016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种粮大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粮食作物指小麦、水稻。其中种植小麦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种植规模符合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种植面积须在50亩(含50亩)以上。其中,50亩(含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含200亩)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