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6版)》(皖卫基层[2015]2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提高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让参合病人广泛得到更多的实惠,制定2016年望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努力提高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