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经营是指根据耕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及政治历史条件的状况,确定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农业规模经营由土地、劳动力、资本、管理四大要素的配置进行,其主要目的是扩大生产规模,使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和收益增加,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即在保证土地生产率有所提高的前提下,使每个务农劳动力承担的经营对象的数量(如耕地面积),与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实现劳动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
2015宣城《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近年来,宣城市积极适应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合理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95万亩,比年初新增1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比2009年提高31个百分点。
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的实际,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宣州、郎溪、泾县已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广德县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所。乡镇农经站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开展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登记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合同鉴订的指导和登记备案等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已建立“五有”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90个。
鼓励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文件,有序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土地流转管理考核、纠纷调处等方面。广德县对土地流转规摸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等项目支持。
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开展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完善登记注册、规范管理等工作。市县两级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仲裁,有效维护双方利益。
天津市调整完善2015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会同市农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对种粮农户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从2016年起,在保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稳定连续基础上,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从2015年起,集中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通过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三轮驱动”力推适度规模经营——聚焦《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日前发布《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抓手,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三轮驱动”力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势在必行
“我国户均经营土地只有7亩多,在世界上属于超小规模。”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说,小规模经营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严重制约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和金融服务提供。
近年来,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批涌现,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农民的自觉选择。卢贵敏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倾向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农业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
在谈及本次完善的主要内容时,两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的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财政安排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二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5《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发[20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农发机构:
现将《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大要素
粮食生产一直都是农业的重中之重,中央也很重视。一系列惠农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中央再次强调的适度规模农业到底是多大规模才是合适呢?规模很重要。合适很关键。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规模农业经营的三要素:流通第一,生产第二,品牌第三。
流通第一,流通里面有一个新兴渠道+传统渠道的问题,这里的新兴渠道主要指生鲜电商,这些人怎么操作呢,就是支了一个网站,面向年轻的市民。在城市里面上班的年轻人,路上堵车,生活压力大,工作任务重,使劲的工作使劲的加班,下了班到菜市场菜市场关门了,所以就得上网,选择好要买哪些农产品付下款,然后在家等着就可以了,有人送。农产品的这种流通模式现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非常多,在二三线城市也有一些,而且加快发展。可以在网上定,但是不是马上送,指定时间送,所以这是一个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传统渠道,主要指农产品批发市场,这仍然是农产品主要的流通渠道。
生产第二,规模农业一定要有规划,这个规模别走一个误区,就是品种太多,你要考虑季节搭配,因为采购商找你是因为你有规模,如果你没有规模,或者他采购的少他没有必要来找你,到批发市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来找你,一定是要有一个数量级,采购商有量才可以直接找生产基地,所以,采购商如果找到你,你如果没有一定规模、产出足够的单品数量是不行的。
品牌第三,几千年来农业领域,大家一直没有这个品牌意识到,所以我们做农业行业的,特别是普通老百姓来讲,年复一年,没有增值点,浪费了时间,即使你种出来的很好吃也不能创造太多的价值,这是以往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但是现在可以建设农产品品牌了,一个是得益于现在的信息通路,这是前所未有的,第二个就是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当农产品采购商在网上采购时,这个时候就会找牌子了,这是谁家的,产地是哪里的,因为网上不单单一家,会有竞争的。全国各地的生鲜电商都有需要更多供应基地的需求。目前国内做配送的就是上海的多力农庄,每个月给多少钱,6个月还是12个月一交,一周送几次菜,所以现在的流通方式和信息传递的方式造就我们可以把农产品品牌化。
2015安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精神,遵循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工作总体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