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保护和改善哈密市土壤环境质量,系统推进哈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哈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哈密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哈密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哈密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