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1号文件《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那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哪些人可享受待遇?
一、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哪些人可享受待遇?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适用的人群包括: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