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下乡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不断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同时,还有很多爱农业、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主、归国留学人员和城镇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以来,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7青海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5月9日,记者从省农牧厅获悉,经青海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将于5月12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人员”)到农牧区创业创新,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繁荣农牧区经济,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2017年云南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2017辽宁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辽宁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大力推进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业创新方式和发展方向
(一)创业创新方式。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引入新理念、新技术,依法依规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开展网上创业。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与其他经营主体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甘肃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7〕24号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2月16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2017江苏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为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一)突出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定制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田托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017安徽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和加强农村创业创新组织领导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全文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实问实答
自2016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来,经常有大量返乡下乡人员来信来函或在网上询问有关政策,为此,我们邀请农业部农村创业创新办公室进行了解读,形成如下13个“实问实答”,现予以刊登,供广大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时参考。
1.返乡下乡人员为啥“雁归”创业创新?
答: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不断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同时,还有很多爱农业、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主、归国留学人员和城镇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大家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叫“雁归”。这一方面原因,是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使农村的吸引力大大增强,乡情、乡愁的张力越拉越紧,呼唤着游子的归来;另一方面,城乡居民消费升级,优质绿色农产品供不应求,乡村的价值洼地需要被填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现了无限的商机,巨大的利润空间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返乡下乡创业。大家到农村创业创新,有利于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引入农业,为农业注入了新要素,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增强了新动能;有利于激活各类城乡生产资源要素,使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为农民就业增收开辟了新渠道;有利于引领和推动农民按照市场的要求组织生产和调整结构,增强生产对市场的适应性,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力量。返乡下乡人员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赢得了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关注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四川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日前,四川省农业厅公布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的代拟稿,面向社会正式征求意见。《实施意见》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和加强农村创业创新组织领导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我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7河南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17〕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国办发文多措并举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有哪些利好?
11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的指导性文件。《意见》中强调的重点发展领域、具体政策措施有哪些?对于返乡下乡人员来说有哪些利好呢?土流网政策图解第24期【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有福啦 国办发文多措并举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为您带来全新解读。
一、重点领域与发展方向
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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