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而今年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斐然。到今年7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3.3万家,是2007年底的74倍,年均增长60%;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产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生产,这不得不说这个成绩是惊人的,也是值得骄傲的。当然,在发展过程中也是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也是有不少的弊端。针对这些问题,农民合作社将在未来有大变化,如果你不知道有哪些变化和哪些政策扶持就亏大咯!
那么,所说的变化到底是体现在哪些地方,又有哪些变化呢?这里小编就和大家说一说!
1、农业大户也能独立申请项目,不再“死规定”是独立法人了!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只要是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